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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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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指[[宋代]]和[[明代]],[[中原]]政权以垄断[[茶叶]]贸易,以换取[[青海]]、[[甘肃]]、[[四川]]、[[西藏]]以及西南等地当地民族[[马]]匹的政策和贸易制度。
'''茶马''',指[[宋代]]和[[明代]],[[中原]]政权以垄断[[茶叶]]贸易,以换取[[青海]]、[[甘肃]]、[[四川]]、[[西藏]]以及西南等地当地民族[[马]]匹的政策和贸易制度。



2009年6月27日 (六) 00:16的版本

茶马,指宋代明代中原政权以垄断茶叶贸易,以换取青海甘肃四川西藏以及西南等地当地民族匹的政策和贸易制度。

历史

宋神宗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变法时初行茶马法,被视为茶马制度的开端。宋朝成都都大提举茶马司主持此事。這是因為唐朝與回紇在漠北絹馬互市,馬價以絹帛計價,回紇人使用劣馬換絹招來國庫空虛,負債極大。

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由于朝廷未能征服北方草原马匹产地,遂确定以陕西四川茶叶交易番马,设茶马司于秦州洮州河州雅州等地,专门管理。洪武三十年(1397年),将秦州茶马司改设于西宁成化年间,由于私茶贸易盛行,朝廷已经很难筹集到足够的茶叶进行交易,到弘治三年(1490年),不得不开放茶禁,允许私人贩茶,政府靠发放茶引牟利,雅安、打箭炉等地的边境贸易日渐繁荣。

清朝政府控制了北方草原,有着充足稳定的军马来源,因此茶马贸易完全成为民间活动。

评价

明朝的茶马政策一方面满足了国家的军事需求,另一方面也通过垄断茶叶的供应起到控制边疆各族的作用,但后期随着官方垄断地位的丧失,此功能完全丧失。茶马往来,促进了中原与边疆各族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对汉文明的传播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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