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法輪功在臺灣: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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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在台灣較像[[歐化中文]]。[[Special:用户贡献/36.228.105.214|36.228.105.214]]([[User talk:36.228.105.214|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1:05 (UTC)---- |
*法輪功在台灣較像[[歐化中文]]。[[Special:用户贡献/36.228.105.214|36.228.105.214]]([[User talk:36.228.105.214|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1:05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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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done}},无共识。—[[User:Chiefwei|Chiefwei]]([[User talk:Chiefwei|论]] - <span class="plainlinks">[{{fullurl:User talk:Chiefwei|action=edit§ion=new}} 编]</span> - [[Special:Contributions/Chiefwei|历]]) 2014年9月23日 (二) 08:55 (UTC) |
{{Undone}},无共识。—[[User:Chiefwei|Chiefwei]]([[User talk:Chiefwei|论]] - <span class="plainlinks">[{{fullurl:User talk:Chiefwei|action=edit§ion=new}} 编]</span> - [[Special:Contributions/Chiefwei|历]]) 2014年9月23日 (二) 08:55 (UTC)<b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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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後面的聽起來比較正常,但看以後的其他用戶有沒有更多想法,不過名字這種要改的話現有的三、四個分頁也得改名字如[[法輪功在香港]]。--[[Special:用户贡献/36.225.97.150|36.225.97.150]]([[User talk:36.225.97.150|留言]]) 2016年12月24日 (六) 16:16 (UTC) |
2016年12月24日 (六) 16:16的版本
台灣专题 | (获评未知重要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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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User:Aistsana不當使用模版
關於User:Aistsana(持有傀儡User:娜娜小妹妹)所添加多個模版記錄[1]
- 事實上,此條目原先為Aistsana所主編,原版本內容散亂且相當負面片斷失之偏頗,甚至「原創研究」法輪功與台獨的關係,刻意把法輪功跟台獨連在一起,而全然不寫台灣政府、國會與社會的正面態度;資料來源除了中共的凱風網、還有「論壇」等顯非可靠來源。但在條目狀況不良的狀況下,Aistsana也沒掛這些模版。但在本人改善條目結構,加入許多 中央通訊社等主流媒體資訊後,Aistsana卻掛上許多模版。
- 指稱條目依賴第一來源:事實上,大多數資料皆非第一來源,顯然亂加模版。
- 指稱條目違反中立性:原來狀態的條目,明顯極度負面。
- 指稱條目「沒有或只有很少鏈入頁面」:明明有幾十條資料來源,顯然亂加模版。
- 指稱「利益衝突」:User:Aistsana創編法輪功相關多個條目,編輯傾向相當負面不公允,刻意選用負面材料,且常沒有法輪功方面或第三方正面的說法。User:Aistsana是不是有利益衝突,社群可以觀察。Wetrace(留言) 2013年3月30日 (六) 15:43 (UTC)
你把我寫的都改掉了,因此你現在變成主編者(與利益衝突有關),另外條目中過度出現法輪功相關媒體來源,顯見中立性早已失衡。中不中立也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但你寫的東西看起來就是不中立就是了,好像整個政府,全部的台灣人都跟著輪子神功在反共就是了。對這些肚子長輪的(根據美國人士李洪志的說法),我實在沒什麼好說的,你寫的東西也不成立。就這樣——小南(留言) 2013年3月31日 (日) 02:38 (UTC)
editprotected
请求已拒绝
想恢復原先的模板至條目中,
,且無關內文變更,沒有針對該主題的中立性問題。--小南(留言) 2013年3月31日 (日) 02:44 (UTC)
- 未完成,最近的争议点正是这个,{{editprotected}}仅适用于没有争议的修改。--Lakokat 2013年3月31日 (日) 14:04 (UTC)
關於今日導報來源的疑義
「今日導報」的報導內容風格,各位看倌可以自己判斷....。不過在「官網」(http://www.herald-today.com/#&panel1-1),完全找不到「公司/負責人/編輯團隊」的「實名資訊」??查詢該官網網域註冊者(WHOIS查詢記錄),註冊者是「 ENOM, INC.」仍然不知道 這家媒體 究竟是什麼?算是可靠來源嗎?(比較:台灣的新頭殼網站,也是網路媒體,但很清楚有公司、誰在編輯,臉書也很活躍。)Wetrace(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11:34 (UTC)
- 要寫研究論文,請自己去找指導教授;想寫新聞報導,請自行投刊。閣下多次有意或無意,便把本人新增的部分砍掉,顯然只在乎自己看法,而不在乎社群共識,尤其是與我達成「共識」。相信你應該看得懂中文,維基百科:列明來源。結論該不會是要告訴本人什麼OOOO好,還是什麼XXX好,所以可以不用取得共識直接整段刪去?——小南(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13:10 (UTC)
- 您好,還是請您自行查詢「今日導報」算可靠來源嗎?網路、官網四處查,完全不知道 是什麼公司(名稱都沒有)?何況,這是一篇「評論特稿」,一個 「連公司名稱都不放出來」 的「網路」媒體的「意見」(而非事實報導)?若您要表達這樣的「意見」,應該有較可靠的媒體來源。而且一個這樣「意見評論」的篇幅,幾乎跟前面 引用許多主流媒體「陳述」的篇幅相當!這合理嗎?Wetrace(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1:58 (UTC)
- 請看「可靠來源」。而不只是 列名來源。另外,關於幾位政治人物的關注,其實引述都有來源,可能您沒注意到,請您點進去相關報導確認。謝謝Wetrace(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13:15 (UTC)
- 連結在哪裡啊?我怎麼點不進去,連愚鈍如我,都知道改善來源和整段直接刪去是兩回事?所以你想告訴大家什麼,你使用整段刪去,來達成所謂的「可靠來源」嗎?——2014年5月29日 (四) 13:18 (UTC)
- 「連結」指的是 幾位政治人物的態度,在報導裡是有的。您主張沒有,那應該您去看報導。原來的段落,被修改成1,2,3~6這樣,然後被認為其中幾點沒有來源,其實原來的報導都有,是被編輯切割。後來的編輯者(是您嗎)沒注意吧。
- 「今日導報」的「可靠來源」問題,您還是沒有回答---該媒體官網完全沒有資訊,您可以自行看看;在下是認真去找了,還去找 WHOIS查詢希望了解,完全沒有!?再者,假設是可靠來源,若您要放,應該放到鍾鼎邦事件主條目,在「編輯邏輯上」才基本合理,那只是一個「意見」而已,卻用這麼大的篇幅,跟台灣社會對鍾鼎邦事件的大多數媒體觀察角度 是不一樣的。
- 您的編輯取向,一直都有「負向性」,在下不明白當初您為何要建立這幾個法輪功相關條目?在下今晚編輯之前,此條目被改的一些地方顯然不合邏輯、也還有「鄭秀玲」之類的都進來了...若您真的去Google一下,就知道鄭秀玲公開信的澄清說明(我一查就有...)。您可以有您的編輯立場,在下尊重,但也希望能回應質疑,告訴在下您的考量及原因。謝謝您。Wetrace(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15:03 (UTC)
- 「「連結」指的是 幾位政治人物的態度,在報導裡是有的。您主張沒有,那應該您去看報導。原來的段落,被修改成1,2,3~6這樣,然後被認為其中幾點沒有來源,其實原來的報導都有,是被編輯切割。後來的編輯者(是您嗎)沒注意吧。」----這一點,在下剛才再次查證編輯內容,確實是在下忽略並誤會您;對此,在下向您致歉,確實黃昆輝部分需補上、呂秀蓮/陳水扁 也應補註幾個來源。謝謝您的提醒指出!晚安。Wetrace(留言) 2014年5月29日 (四) 16:01 (UTC)
關於農民時報投書內容的討論
(!)意見:User:Aistsana引用 台灣彰化縣的地方電子報「農民時報」刊登的「台灣工黨--中央幹部鄭幅松」文章。台灣工黨一名個人幹部的觀點,且是相當極端的觀點、用中共當局的「X教」詞彙...
- (維基中立性方針:不合理的比重)這屬是台灣的重要觀點嗎?可靠來源的主要媒體是怎麼看待呢?這位投書人的「代表性」?其「個人評論」的「觀點代表性」?對其評論的相關事實?
- 實質面,若您參考 維基百科 關於中共官方所定X教的條目,或Google可知多位中國知名律師、法學專家都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也並未 把法輪功定為X教,當局鎮壓法輪功的法律基礎是有問題/高度爭議的。Wetrace(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01:43 (UTC)
- 我實在很懶得回應你,因為我不認為這是溝通?更何況你許多問題都是指向性的指控,若你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寫的落落長,還讓我看不出重點來……幾個問題請教:
- 一、『台灣工黨一名個人幹部的觀點,且是相當極端的觀點、用中共當局的「X教」詞彙...』,請問這是我的論點嗎?還有您篩選內容是基於中文wiki什麼方針?
- 二、『(維基中立性方針:不合理的比重)這屬是台灣的重要觀點嗎?』,同上請問是基於什麼方針?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寫到:『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持,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請問您是否如同文中,做了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的動作?如您是挑剔全文品質,正如我前面說過的,想研究論文請去找指導教授,想寫新聞請投書媒體;更何況引文內容不是我本人的意見,我到底要為不是自己言論的意見負責什麼了?這點我一直搞不懂
- 三、『實質面,若您參考 維基百科 關於中共官方所定X教的條目,或Google可知多位中國知名律師、法學專家都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也並未 把法輪功定為X教,當局鎮壓法輪功的法律基礎是有問題/高度爭議的。』,這一點我就覺得更有趣了,閣下你在談「法輪功在台灣」,那我的疑點又來了,請問你討論台灣條目,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來定義台灣,而不是中華民國法律;請問您有犯了什麼邏輯上的謬誤呢?中共怎麼打壓法輪功,那根本是他家的事情,都來到台灣了,請問中華民國政府是遵循對岸法律嗎?不然你要談這個幹什麼(若除非你表現出是台灣人,內心卻不是)。
- 四、呼應我上面的質疑,這個問題你也還沒回答我:『連愚鈍如我,都知道改善來源和整段直接刪去是兩回事?所以你想告訴大家什麼,你使用整段刪去,來達成所謂的「可靠來源」嗎?』,請問您可以回答此問題了嗎?當然的編輯戰無意義,本人放棄這無意義的行為。要是我之前算是破壞,也未見你去檢舉我,中立性有問題也不掛模板,卻在上面寫這麼一堆五四三的,我也可以挑明的講,我認為閣下動心可議啊!回應到此,若有冒犯還請見諒——小南(留言) 2014年5月30日 (五) 23:42 (UTC)
- (:)回應:小南好,謝謝您的討論。
- 「農民日報」的消息、台灣工黨一名幹部的意見,尤其是極端性的意見---是否具有社會代表性?應該被編入維基百科?而您何以用相對大的篇幅表達他一人的「意見」,只基於一個 影響力很小、未曾聽過的媒體?這不是您的論點,但在大量媒體報導中,您選擇放此「X教」用語極端的投書,並選用相對大篇幅意見,是否合理?您可以閱讀 維基百科的 中立性方針,不具代表性的少數觀點,是否應該這樣編輯?是不是會讓讀者 誤認 那是爭議中的很重要意見?
- 「今日導報」是不是可靠來源?在下是真的去找了官網等資訊,就是找不到 作為一個媒體應該有的資訊?涉及主題的編輯篇幅意見,在下也在前面提供個人的看法供參。
- 第三點「X教」的問題,在下只是從實質面談 中國大陸的源頭情況。若如您所說的,我們就談台灣,那恐怕使用「X教」用語,要放到維基百科上 是不是應該有更紮實的事實基礎說明呢?在街頭上,我從未聽過誰在這樣說;有吧,101大樓前看到 愛國同心會 舉著 中共五星旗、一直罵法輪功,罵到警察介入、法院判決誹謗並要求公開道歉。
- 「整段刪去」、「改善來源」是不盡相同。但是,您所貼上的觀點,就是整段「同一個(可靠性有高度疑慮)來源」;大家可以一起 改善來源,但您所選擇的觀點,在主流媒體是很難找到,倒是我查到 您選用的農民時報投書,被 中共專門攻擊法輪功的 凱風網 選用。如此,該怎麼改善來源?
- 在下是台灣人,您信不信都可;不明白何以您從過去以來一直懷疑在下是大陸人之類?在維基百科上,一個人是哪裡人也不是很重要。其實,關注中國大陸人權狀況的台灣人,還是不少的,否則 怎麼會立法院、大多數的縣市議會民意機關,都曾通過關心中國人權的決議案呢?
- 在下蠻長時間關心中國大陸議題,也許跟您的面向不同吧?當看到維基百科,許多中國人權議題,包括法輪功相關條目狀況,跟在下於現實社會看到、理解的,差距甚大(尤其法輪功相關條目...),在下才試著去整理。您可比對一下「在下投入之前」的版本,跟目前版本的差異---至於您認不認同在下的編輯,主要還請看到「在下選擇的來源是否可靠、選用內容是否有事實基礎」,有大量中央社/台灣政府官網/中時、聯合、自由等主要媒體,這些社會主流人士的公開意見、報導的意見代表性,編進維基百科應當是有合理基礎的。Wetrace(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0:17 (UTC)
- 你媽沒教育過你,直接指名道姓是很沒禮貌的一件事嗎?請問我有User:Wetrace,這樣直接點明出來嗎?還有你還是沒回歸主題,這裡是中文維基,請問你依據哪條方針,內容為何?我沒興趣你的論點為何,我只在乎維基的方針為何,如何改進?至於那些離題的什麼鳥教義,還是他國非人權鎮壓,或什麼五星旗等等的都可以免了。請問你可以回歸主題了嗎——小南(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0:55 (UTC)
- 本維基方針提到過:『中立的观点既不同情也不反对其主题:它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观点。顾名思义,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在此方针下,消除条目内容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它“POV”不中立了。条目内容应该清晰地说明、表达与描述出主题中的争议,并不对其中任何一种观点表示赞同。条目应提供足够的背景材料,说明谁人持有观点,持有的是什么观点,为什么持有这一观点,哪一种观点更受欢迎;详细的条目中还可以包括对每种观点的评价,但必须避免偏袒。』
- 我倒想問問你直接整段刪去符合了方針的哪項指引,例如這一段:顾名思义,中立的观点'''是'''一种观点,而不是缺乏观点或消除观点。在此方针下,消除条目内容是没有道理的,因为它“POV”不中立了。這樣你應該可以解釋了吧!——小南(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1:05 (UTC)
既然你一直無法解釋,又一直提出其他不相關的問題來帶過,依據以上方針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的內容一文,本人在此判定條目的中立性有問題。若有其他疑問請轉往客棧發問,若是本人添加模板屬破壞,請不用客氣地去向管理員檢舉在下,再多來幾次我也不反對。——小南(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1:16 (UTC)
- (:)回應:小南您好,不是在下「一直無法解釋」,而是在下回應期間,兩次貼上 都跟您「編輯衝突」,發現您又發表新意見。在下希望負責任的表達意見,因此多花點時間閱讀、整理如下:
- 對於您的編輯,在下已有提出依據方針的問題點。並非未回歸主題。維基百科的編輯,關於可靠來源的選擇、觀點的比例等,是需要交流討論的,在下並不認為離題,而是在回應您的編輯。方針已指出,詳細內容您可以自行去瀏覽。在下引用幾點如下:
- 首先,「無法解釋」的是您,而非在下。Wikipedia:可供查證#舉證責任:「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可以移除任何缺乏来源的內容(特别是受合理質疑且确無可靠來源查證的內容)」、「無資料来源或來源欠佳的內容,如果有可能損害在世人物或團體的聲譽,則不應容許留在条目中,也不應移到討論頁」。----舉證責任在您,而非在下;但在下已經就您所提的 今日導報、農民日報來源及內容 做出回應,那是您應該說明。
- Wikipedia:中立的观点#不合理的比重:「维基百科不应表现出少数观点应比多数观点更受重视的争议。不应表现极少数人持有的观点,除非这一观点出现在描述它本身的条目当中。令重要少数观点拥有不合理的比重,或将极少数观点包括在内,可能会对读者造成误导,令他们误解争议的实际情况。维基百科旨在按比例表达某一主题的竞争观点,而这种比例是根据竞争观点在可靠来源中出现的次数来拟定的。这不单单适用于条目正文,还适用于图像、维基链接、外部链接、分类以及所有其他内容。不合理的比重不仅仅对观点有效。正如让观点拥有不合理的比重是不中立一样,让其他有来源可查证的陈述拥有不合理比重同样不是中立的做法。条目不应给予主题中任一方面不合理的比重,而应根据每一方面在主题中的重要性来合理安排比重。须注意,不合理的比重会有多种出现方式,包括且不限于:描述的深度、文字的数量、布局的突出以及陈述的并列。」
- 農民日報投書,該人無代表性,屬於個人斷言式的意見。---Wikipedia:可供查證#特别的断言需要特别的来源:「遇到以下情况,编者須警戒並特别检查作出断言的来源:未在主流来源中出现的意外或重大的断言;收录某人看似不相称、令人困惑、具争议性或与其先前观点截然不同的声明;与相关团体的主流观点矛盾,或与主流推定显著不同的断言。特别是在科学、医学、历史、政治的领域以及生者传记中。如果该观点的支持者认为有人企图使用阴谋使他们消声,这一点将特别适用。在维基百科,特别的断言需要高质量的来源。如果这样的来源并不存在,就不应包含这样的内容。还应注意紧随其他方针,譬如生者传记方针以及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中关于不合理的比重规定。」
- 關於指名道姓?您的意思指的,可能是以下兩種狀況,不知我的理解是否如您所想
- 在下發言前會問候「OO您好」,在下認為這是禮儀。您應該不認為這是問題吧?
- 在下就「某一用戶、某一編輯內容」指出 不同看法,並進行討論。您認為這樣被冒犯了?(謝謝您的提醒。在下會再想想,看怎麼更適當些。過去只是很自然的 就某項編輯進行討論。就像 開會時 會提到「針對OO提出的意見,.....」,也讓討論的脈絡清楚些,而不是「混成一團」。其次,維基百科透過帳號間的發言來「就事論事」「不涉人身攻擊」的討論,每次編輯也都有記錄留存。)
- 關於您以「在下沒有回應解釋」為理由,把全條目 加上中立性的判斷
- 依據方針,您應該具體指出哪裡不中立。否則即違反模版使用規範「加上此模板的編輯者需在討論頁說明此文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以便讓各編輯者討論和改善。」
- 您編輯的內容,來源可靠度等疑慮都無法解釋,未盡您的舉證責任,卻要求不同意見的編輯為您舉證?在下已經說明後,您又掛上「中立性」模版?這就很難令人接受了。
- 既然在下已回應解釋,且依據方針,舉證責任在您。您判斷使用中立性模版的理由,已不存在。若您要掛模版,請具體依據方針去做。
- 您這涉及濫用模版,之前您也這麼做過,可看上面討論區。至於是否馬上檢舉破壞,不是在下非得要做的。Wetrace(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1:32 (UTC)
- 說明前面已經說過了,我只負責更新。至於那些指控可以請你省省了,我也沒興趣陪你玩這種法律系學生專長的論點戰。因為內容也不是我寫的,且本人有寫出某某報導——小南(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1:48 (UTC)
- 不合比例的比重只有提到說,可以依比例減少,而不是全然刪去。——小南(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1:48 (UTC)
- 本人可沒有說什麼,例如第一段的User不正常添加模板,然後下面條論一堆罪狀(更何況有些根本與我無關),然後還宣稱是什麼禮儀的。如果是禮儀,那我還真要感謝您的好意啊!
請問我這次「違規」,既然是您提出的,而您又不去檢舉我濫用模板,卻口口聲稱我怎樣。這點論點我還真是可以接受啊!反正我可以容忍你,而你說令人難以接受。不想溝通就不要溝通啊!我不是早跟你說過了——小南(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1:48 (UTC)
- (:)回應 謝謝Aistsana的回應,
- User模版,那在下可以調整美化。在下有提到,前面的編輯由幾位用戶,「並非都跟您有關」,也未一一比對;但具體也拿出您的編輯內容在討論。讓您不舒服,這點,在下發言會再注意。
- 全然刪去,在下已列出方針,那樣狀況是可以「移除」,也就是刪去「一個來源的一段文字」。
- 「難以接受」您的作法,不代表不能不願溝通。
- 台灣人處理事情、互動,也不是什麼都去「通報警察」「告上法院」啊。我們先溝通吧,在下也花了很長時間點出了具體方針給您參考。
- 關於您說「只負責更新」,編輯是需要依據方針的,而不是貼一段報導、貼一段報導 就是編輯。在下也注意到,您在法輪功相關條目,也是類似作法添加了不少內容;但在下不大明白的是,您選擇的內容都明顯很偏向負面,至於來源可靠度,我們彼此再看看來處理吧。Wetrace(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1:56 (UTC)
- 請問是在公審我嗎?還要在下什麼「舉證」責任類似這種法律用語,這可真是她姐姐的好溝通啊!您說是唄。在下我負向是又怎麼了,本人我天生悲觀思考不可以嗎?你為什麼要干涉我這種基本人權的問題,難道我怎麼還想還需要給你思想審查嗎?我可不想再浪費時間回應你這些無聊的觀感了,請問你可以停手了嗎?一直回應,是要怎麼停啊!——小南(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2:05 (UTC)
- (:)回應
- 「舉證責任」的用語,是維基百科方針的,在下已經引用整段給您,不知您何以質疑 是在下提出「舉證責任」詞彙?希望您能看看在下花時間、您所要求的回應。
- 在下如何公審?在下從頭到尾 都就您的編輯、疑問 在回應說明。
- 您個人的悲觀,那是個人取向。但您用很負面的方式、不符方針的方式在編輯。而且您編輯「法輪功」相關條目的比例相當高。您個人對法輪功怎麼看,在下沒意見,每個人有自己想法;負向編輯是您的選擇,(儘管在下個人覺得疑惑),但既然您要編輯,至少要符合維基方針。
- 在下很希望我們大家都跟家人去過端午節。佳節快樂Wetrace(留言) 2014年5月31日 (六) 02:18 (UTC)
中央社報導爭議
這一段暫放討論區,再想適當編排方式放入條目。另外,在下也添加上BBC方面報導。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5日 (六) 01:58 (UTC)
英媒BBC報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國務院、公安部於2014年6月2日公布政府官方認定14種邪教名單,卻未包含遭鎮壓十多年的法輪功,引發包括維權律師在內的中國網友熱議,質疑中共鎮壓法律依據何在[1]。 然而,台灣中央社並未報導「大陸官方公布14種名單」消息,而在幾天後發佈「大陸公布20個邪教組織」報導,引用極左派的中共官方媒體《環球時報》報導中國反邪教協會所提供非官方名單,被指涉及汙衊法輪功。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中國反邪教協會就是用來迫害法輪功的團體,不具公信力;律師朱婉琪則指,該組織是中共在民間製造仇恨法輪功輿論的打手。張批評中央社沒常識也不友善,但中央社卻未向法輪功求證,已要求中央社澄清。對此,中央社副總編輯谷澄回應,中央社該報導,因發布時間晚未及時補上平衡報導,目前已補齊背景與訪問法輪功的回應。前中央社董事、新聞學者張錦華(法輪功學員)指出,中央社該報導不僅標題嚴重誤導,第一段導言與內容也不符,並產生矛盾,該新聞組織內部審查出現問題。 [2][3]。
- ^ 威克. 中國公布官方「邪教名單」引發網友關注. 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 2014-06-03.
- ^ 中央社引用陸污衊報導 法輪功嚴正駁斥
- ^ 邱國強. 法輪功:遭陸誣指邪教 無公信. 中央社. 2014-06-08 [2014-06-09查閱] (中文(臺灣)).
建議改名:“法輪功在台灣”→“台灣法輪功”
“法輪功在台灣” → “台灣法輪功”:原本名稱為......在......--36.230.167.166(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1:42 (UTC)
- 謝謝建議,在下認為原來名稱「法輪功在台灣」仍較妥當,是指法輪功在台灣的發展/情況。若改名,邏輯就變了。Wetrace(留言) 2014年7月29日 (二) 12:35 (UTC)
- 台灣基督教也是指基督教在臺灣的發展/情況。
- 我之前好像在方針與指引裡看到不宜用A的B或A在B,是不是記錯了?36.228.105.214(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0:55 (UTC)
- 法輪功在台灣較像歐化中文。36.228.105.214(留言) 2014年7月30日 (三) 11:05 (UTC)----
未完成,无共识。—Chiefwei(论 - 编 - 历) 2014年9月23日 (二) 08:55 (UTC)
(!)意見後面的聽起來比較正常,但看以後的其他用戶有沒有更多想法,不過名字這種要改的話現有的三、四個分頁也得改名字如法輪功在香港。--36.225.97.150(留言) 2016年12月24日 (六) 16:1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