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专区
南通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江苏省东部,包括今上海市崇明县。
1949年置,属苏北行署区,专署驻南通市。辖南通市及南通、如东、启东、崇明、海门5县。1950年,南通市升地级市;原属泰州专区的海安、如皋2县划入南通专区。1952年,南通专区改属江苏省。专区辖7县。
1958年,将崇明县划归上海市。南通专区辖6县。
南通地区
编辑1970年,撤销南通专区,改置南通地区。
1983年,南通地区与南通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
参考文献
编辑- 戴均良 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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