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四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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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四維十五歲举秀才,名列优等,学政甚奇之,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鄉試,以第二名中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進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三十四年(1555年)授翰林院编修。
隆庆元年(1567年),因分摹《永樂大典》有功,升右春坊右中允,充任经筵日讲官,升为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读。四維倜儻有才智,明習時事,被誉为“真博物君子”,为內閣首輔高拱所器重,三年(1569年)高拱提拔其为翰林院学士,升任吏部右侍郎。四年(1570年)十月,蒙古可汗俺答之孫汉那吉归降朝廷,朝议纷纷,四维力挺高拱、张居正,促成俺答封貢。升为吏部左侍郎,以疾乞归。
萬曆二年(1574年)復原官,仍掌詹事府事,充任《世宗实录》副总裁。三年(1575年)為張居正引薦,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赞机务。萬曆六年(1578年)春,主持神宗婚礼,加少保,晋武英殿大学士。最初在內閣任職時,張四維多事事曲從張居正意思辦,後不能忍受,擬旨不盡如張居正的意思,故而張居正也漸惡張四維。萬曆十年張居正病逝,遂代為首輔,一反居正時期的改革措施,緩和激化,收攏人心,擬旨宣佈張居正「誣蔑親藩,侵奪王墳府第,籍制言官,蔽塞朕聰,專權亂政」[1]。张居正执政时,以严刑峻法治理朝事,但亦结怨甚多。反对張居正的人遂与宦官内外勾结,朝议鼎沸,政令难行。張四维见怨恨張居正的人甚多,决定以宽大从事,安定人心,遂乘神宗生子之际,劝皇帝放宽政策,荡涤繁苛,施惠天下,并使受張居正排挤或罢官的重要人物复职,時論多讚譽其有首輔才。當時雲南貢金延期,神宗欲問罪當地土官,又下旨取雲南舊貯礦銀二十萬,都被張四維力言勸止了。累官加至少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萬曆十一年四月,張四維因父喪而回鄉守孝,臨行前向神宗進言道「臣行能薄劣,日侍左右無所禆益。今當遠離,伏望皇上法祖,孝親,講學,勤政,清心,寡欲,惜財,愛民,日慎一日,保終如始。臣不勝惓惓犬馬至願」。[2]
王世貞說:“四維父鹽長蘆,累資數十百萬,崇古鹽在河東,相互控制二方利。”[3]御史郜永春疏奏:“河东盐(今运城池盐)法之坏由势要横行,大商专利”,意指張四維、王崇古為勢要,四維父、崇古弟為大商[4]。後以父喪離職,這時張居正被抄家,張敬修自縊,死前留書與张四维,表达了怨怒:“有便,告知山西蒲州相公张凤盘,今张家事已完结矣,愿他辅佐圣明天子于亿万年也!”萬曆十三年(1585年)十月,服丧将满,病殁于家。神宗辍一日视朝,卒諡文毅。著有《條麓堂集》。
家族
参考资料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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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居正 |
明朝内阁首輔 1582年—1583年 |
繼任: 申時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