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牲乌拉总管衙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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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为[[乌拉部]](乌拉国)领地。1613年,[[乌拉城之战]],[[努尔哈赤]]灭乌拉国。之后,努尔哈赤在[[大乌拉城]](在[[吉林市]][[龙潭区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设置了“打牲乌拉总管署”。[[顺治]]十四年(1657年),改称“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成为清王朝贡品基地。初时隶属于[[内务府]],由朝廷直辖。[[康熙]]年间,改由朝廷与[[宁古塔将军]](后为[[吉林将军]])共同协理。打牲乌拉总管最初被定为六品,顺治十八年(1661年)升格为四品,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定为[[正三品]]。
打牲乌拉总管辖区“南至松花江上游、长白山阴(今吉林省[[通化]]、[[白山市 (
== 驻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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