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4月宣告罷韓案成立,高雄巿長韓國瑜對此聲請停止執行,一審被駁回後,韓國瑜提出抗告,今(2)日二審確定駁回。韓國瑜針對罷韓案至今已經提過2次聲請停止執行,4次被法院駁回。

最高行:停止執行「高雄人參政權」造成的影響更大,裁定駁回

《中央社》報導,中選會4月17日宣告韓國瑜罷免案成立,韓國瑜對此聲請停止執行,5月22日遭一審駁回,韓不服提抗告,二審今日認定,停止執行對「高雄人行使參政權公益」將造成更重大的影響,駁回抗告確定。

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發布新聞資料指出,認定原處分停止執行,對於「高雄市選區選舉人行使參政權的公益」所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大於「不停止執行對韓國瑜所造成的損害」,依照《行政訴訟法》第116條第3項但書規定,韓國瑜聲請停止原處分的執行,難予准許;韓國瑜抗告意旨請求廢棄原裁定,為無理由,予以駁回。

此外,韓國瑜主張罷韓團體「偷跑」,韓國瑜認為,中選會違法計入「提前」徵求的提議人數,以此違法程序作成的原處分,顯有違法;最高行指出,這項爭議涉及法律解釋與事實認定,須由本案行政訴訟經過調查證據及斟酌兩造辯論結果才能論斷,依現有的證據資料,尚難認定原處分的合法性顯有疑義,因此裁定「抗告駁回」,全案確定。

韓國瑜針對罷免案2次聲請停止執行,4次被法院駁回

從正式開始罷韓至今,前後經歷了以下幾個過程,其中韓國瑜曾針對2個過程提出申請停止執行:

  1. 2019年12月26日,罷韓團體遞交3萬份「提議書」給中選會,正式啟動罷韓程序。(罷免第1階段送件)
  2. 2020年1月20日,中選會確認,提議書無誤,可以進入第二階段,開始搜集30萬份連署書。(罷免第1階段通過)
  3. 2020年3月9日:罷韓團體送交40萬份的「連署書」給中選會。(罷免第2階段送件)
  4. 2020年4月17日:中選會確認,40萬份提議書無誤,6月6日將進行第三階段的罷免投票。(罷免第2階段通過)

韓國瑜4月8日曾經對「中選會1月20日的函告」(上述的2)聲請「停止執行」,但4月17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裁定駁回,韓國瑜不服提抗告,但最高行5月7日二審又駁回。

5月11日,韓國瑜再針對「中選會4月17日公告罷免成案」(上述的4)聲請「停止執行」,5月22日被北高行駁回後,韓國瑜不服提抗告,今日又被最高行駁回。

總計韓國瑜對罷韓案聲請停止執行,至今已經被駁回4次。

  • 4月8日:韓國瑜對「中選會1月20日函告」聲請停止執行。
  • 4月17日:北高行一審裁定駁回。韓國瑜不服提抗告。
  • 5月7日:最高行二審又裁定駁回。
  • 5月11日:韓國瑜再針對「中選會4月17日公告罷免成案」聲請停止執行。
  • 5月22日:北高行一審裁定駁回。韓國瑜不服提抗告。
  • 6月2日:最高行二審又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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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罷韓投票/韓國瑜聲請停止執行罷免投票提抗告 駁回確定(中央社)

責任編輯:李修慧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