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辦公室
高虹安詐領立法院助理費46萬一審判7年4個月,助理們「被動參與」判緩刑
助理們都不具公務員身份,且為被動參與,加上陳奐宇、黃惠玟都認罪,詐領金額也未超過5萬元,因此依法給予減刑和緩刑。而王郁文雖然不認罪,但因金額僅8000多元,也沒有再犯可能性等,也是同樣給予減刑。法官強調就是不希望助理們要服刑。
高虹安全案辯論終結7/24宣判,檢方盼「翻轉國會助理處境」,助理黃惠玟稱「已做好入監準備」
高虹安表示,零用金制度有道德瑕疵但不應是貪污重罪,本案受全國關注,新竹市長選舉前她被爆料追殺後還是當選。若一審被判貪污將面臨停職,且無法救濟,這已不是她一個人的事,也關係到45萬新竹市民,請合議庭公正審判。
高虹安詐領助理費案最終攻防:高稱零用金制度非他獨創,柯建銘反擊「只有加薪,沒有回捐」
高虹安的律師主張,高虹安有權決定要如何調配工作以及每個助理可以領多少薪資,達成勞資協議後,立法院給的助理費入帳到助理的戶頭內,就屬於「私款」,助理如果決定要拿出來當辦公室的零用金,也是助理和雇主間的勞動契約。
高虹安助理出庭認零用金來源即立院加班費:想要零用金制度不出問題,「要對助理好一點」
黃惠玟承認向立法院「把助理加班費報到滿」就是要拿來當辦公室零用金,助理陳奐宇也承認知道自己每月簽名請領的加班費不會全數保留。檢辯詰問下,黃惠玟更說出零用金除了高虹安個人用途,還曾用在台中黨部服務處的開張拜拜等支出。檢察官就認為這與立委職務無關。
黃惠玟作證承認建議「零用金制度」,非高虹安辦公室獨創,而是立法院「不能說的秘密」
小兔曾在李俊俋辦公室擔任助理2年,當時李的辦公室也有零用金制度,也同樣透過向立法院「先申報」助理加班費,然後將加班費作為辦公室的零用金使用。但黃惠玟表示,李辦的制度沒有像高辦「這麼完整」。另外對高虹安的個人支出如喝奶茶、洗頭,有時候會還錢有時候不會。
高虹安辯護律師稱助理訊問遭「錯誤誘導」,檢方駁:檢察官本就該曉以大義,主張虛報有罪不算錯誤
高虹安的律師主張,檢察官是出於「錯誤的事實」,也就是對立法院助理費如何運用,直接認定高虹安辦公室的做法是違法、犯罪,這是將有罪心證和錯誤認知灌輸給助理,且讓助理產生錯覺,擔心自己如果不認罪會面臨更嚴重的後果。
詐領助理費案開庭,高虹安不認罪:回捐制度是黃惠玟沿用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作法
高虹安也說,零用金制度是由前辦公室主任黃惠玟過去在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的經驗沿用並建議,後續的發薪和捐回金額也都由黃惠玟負責處理溝通。一名曾在李俊俋辦公室工作的助理則表示,他並沒有被要求回捐薪酬或加班費過。
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 今遭起訴 北檢:財力傲人卻公私不分
台北地檢署表示,高虹安擁有傲人學經歷,而且根據收入和存款,可以說是「財力豐厚」,卻做出這樣的事情;且犯後態度不佳,甚至想要卸責助理;請法院妥予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以示警惕。
關鍵帳本曝光!高虹安前辦公室主任坦承作帳:助理費以低報高、上繳公積金等全依高指示
黃惠玟當庭坦承作帳始末,交出以自己綽號「小兔」所做的帳本,並供出助理費以低報高、上繳公積金等全是依高虹安指示辦理,部分核銷單據已遭銷毀,案情對高虹安極為不利。一旦案情突破,黃惠玟可望轉為污點證人。
林耕仁再爆高虹安多位助理薪資需上繳「立委小金庫」,高辦:幹部自願捐出來當公積金
高虹諳辦公室指出,國會辦公室費用五花八門,舉凡待客咖啡、餅乾、便當費用、同仁飲料下午茶等,這些費用無需逐筆向委員申請,內部主要幹部自由贊助成立公積金,作為辦公室的零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