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nahoru, domu]

跳至內容

「內務府」:修訂間差異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刪去的內容 新增的內容
第20行: 第20行:


==宮殿監==
==宮殿監==
[[宮殿監]]:設都領侍一員二品或三品或四品花翎,隨皇帝、太后喜好掌宫中六十九處太監<ref>《钦定宫中现行则例》</ref>。俗稱敬事房總管。
[[宮殿監]]:設都領侍一員二品或三品或四品花翎,隨皇帝、太后喜好),掌宫中六十九處太監<ref>《钦定宫中现行则例》</ref>。俗稱敬事房總管。
===七司===
===七司===
*[[广储司]],职若外朝[[户部]],掌本司所属六库仓储用度事务,并验收其余诸司所属庄园钱粮地租及其余贡物,下设六库、七作、二房。
*[[广储司]],职若外朝[[户部]],掌本司所属六库仓储用度事务,并验收其余诸司所属庄园钱粮地租及其余贡物,下设六库、七作、二房。

於 2019年4月28日 (日) 10:26 的修訂

內務府滿語ᡩᠣᡵᡤᡳ
ᠪᠠᡳᡨᠠ
ᠪᡝ
ᡠᡥᡝᡵᡳ
ᡴᠠᡩᠠᠯᠠᡵᠠ
ᠶᠠᠮᡠᠨ
穆麟德轉寫dorgi baita be uheri kadalara yamun)為清朝的一個官署名稱,是總管皇室宮禁大小事務的機構。

歷史

內務府根源於滿族早期社會的包衣阿哈制度。包衣是「家的」的滿語音譯,阿哈則為奴才、奴僕[1],即為家奴之意。八旗制度產生時,包衣作為八旗成員的一部分而被編入包衣牛錄。隨着滿族社會的發展和清王朝封建君主制的確立,皇屬包衣牛錄的職責和地位也發生了變化,向具有宮廷服務性質的機構——內府轉化,這就是內務府的雛形。

清入關後,由於清宮服務範圍的擴大和歷代封建王朝宦官制度的影響,內務府一度被宦官機構——十三衙門取代。但是十三衙門這一機構不能適應滿族統治集團的政治需要,隨着清王朝在全國統治的鞏固,十三衙門也就必然重新被內務府所取代。

《欽定總管內務府現行則例》載,「國初設立內務府順治十一年(1654年)裁,置十三衙門。十八年裁十三衙門,仍置內務府。」[2]

職責

清代內務府的職責是「奉天子之家事」,管理宮禁事務。其成員由內務府上三旗「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的十五個包衣佐領、十八個旗鼓佐領、兩個朝鮮佐領、一個回子佐領和三十個內管領的包衣人及太監組成,其機構組織兼容了清初內務府和十三衙門兩種制度的內容和特點,並最終形成了以七司三院為主幹兼轄其他四十餘衙門的龐大的宮廷服務機構。清代內務府是清代國家機構中職官人數最多、機構組織最為龐大的衙門,在維護清朝統治和專制皇權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機構設置

內務府衙門分內務府堂及所屬七司、三院等五十多個部門,總稱總管內務府衙門,其最高官員為總管內務府大臣,特任,無定額。內務府總管為內務府之主官,品等為正二品,下設如會計等七個司,功能職務為管理出納,財務收支,祭祀禮儀等。

內務府堂

內務府及總管大臣的辦公處所。下設月官處督催所銷算房翻譯房檔案房本房等辦事機構。

宮殿監

宮殿監:設都領侍一員(二品或三品或四品花翎,隨皇帝、太后喜好),掌宮中六十九處太監[3]。俗稱敬事房總管。

七司

三院

內務府屬其他機構

內三旗參領處及包衣各營

其它

經費來源

  • 部庫的皇室經費:
清朝規定,每年戶部都要撥銀六十萬兩以上[5]給與內庫作為皇室的開支費用,道光十年起,戶部指撥粵海關之三十萬兩,光緒十九年上諭令戶部按年另籌五十萬兩,合計每年共一百四十萬兩。[6] ,這是常例撥款;另外,根據皇帝和宮中事務,如帝后私用的交進銀[7]、修繕陵寢園林行宮、皇帝大婚、帝后萬壽聖節等,亦可獲得戶部等巨額專款,如同治大婚各機關就撥近千萬兩與清皇室[8],慈禧六旬萬壽慶典亦花費約五百三十萬兩[9]
  • 來自鹽業的收入:
皇帝通過內務府親信包衣出任本屬戶部官差的鹽政官,通過各種渠道剝削鹽商,索取財物,以充實內庫。
與鹽政官無二,榷關官差同樣為內務府包衣所壟斷,[10]使國家稅收源源不斷進入皇家內庫。
  • 貢品:
包括各省土貢外藩貢品以及採辦貢品與官員的獻納
  • 其它:
包括沒收、罰贖、捐官等收入。
  • 商業活動:
人參售賣、皇室消費不完的物品如珠玉等的變賣以及恩賞、借貸營運「生息銀兩」。[11]
議罪銀與大清律例中的贖刑「納贖、收贖、贖罪」不同。

經費支出

  1. 帝后日常膳食和服御物品的消耗;
  2. 賞賜;
  3. 節日慶典如皇太后、皇帝萬壽、皇帝大婚等;
  4. 修繕宮殿、苑囿、陵寢以及祭祀;
  5. 出巡;
  6. 衙門辦公費和官員差役人員的薪資。

參考文獻

引用

  1. ^ 《滿和辭典》aha,奴僕、召使ひ,頁7
  2. ^ 清宮述聞:正續編合編本,紫禁城出版社,1990年,第347-348頁
  3. ^ 《欽定宮中現行則例》
  4. ^ 《閹宦興衰》 《中國古代宦官傳》
  5. ^ 昭槤《嘯亭雜錄》卷八 ,
  6. ^ 祁美琴 :《清代內務府》, P128 - 129。
  7. ^ 徐珂《清稗類鈔》戶部歲奉孝欽後十八萬,德宗二十萬,名曰「交進銀」。德宗之二十萬,二月初繳。孝欽後之十八萬,則每節交五萬,年終交八萬。
  8. ^ 錄副檔: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戶部折,案卷號4932。
  9. ^ ?周育民 : 《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 P319 。
  10. ^ 《南開學報》1984 年第 3 期,何本方 : 《清代戶部諸關初探》。
  11. ^ 賴惠敏. 乾隆朝內務府的當鋪與發商生息(1736-1795) (pdf). 集刊第28期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12-01: 133–176頁 [2016-04-03]. 028pdf

來源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