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府」:修訂間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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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储司]],职若外朝[[户部]],掌本司所属六库仓储用度事务,并验收其余诸司所属庄园钱粮地租及其余贡物,下设六库、七作、二房。 |
*[[广储司]],职若外朝[[户部]],掌本司所属六库仓储用度事务,并验收其余诸司所属庄园钱粮地租及其余贡物,下设六库、七作、二房。 |
於 2019年4月28日 (日) 10:26 的修訂
內務府(滿語:ᡩᠣᡵᡤ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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ᡠᡥᡝᡵᡳ
ᡴᠠᡩᠠᠯᠠᡵᠠ
ᠶᠠᠮᡠᠨ,穆麟德轉寫:dorgi baita be uheri kadalara yamun)為清朝的一個官署名稱,是總管皇室宮禁大小事務的機構。
歷史
內務府根源於滿族早期社會的包衣阿哈制度。包衣是「家的」的滿語音譯,阿哈則為奴才、奴僕[1],即為家奴之意。八旗制度產生時,包衣作為八旗成員的一部分而被編入包衣牛錄。隨着滿族社會的發展和清王朝封建君主制的確立,皇屬包衣牛錄的職責和地位也發生了變化,向具有宮廷服務性質的機構——內府轉化,這就是內務府的雛形。
清入關後,由於清宮服務範圍的擴大和歷代封建王朝宦官制度的影響,內務府一度被宦官機構——十三衙門取代。但是十三衙門這一機構不能適應滿族統治集團的政治需要,隨着清王朝在全國統治的鞏固,十三衙門也就必然重新被內務府所取代。
《欽定總管內務府現行則例》載,「國初設立內務府。順治十一年(1654年)裁,置十三衙門。十八年裁十三衙門,仍置內務府。」[2]
職責
清代內務府的職責是「奉天子之家事」,管理宮禁事務。其成員由內務府上三旗「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的十五個包衣佐領、十八個旗鼓佐領、兩個朝鮮佐領、一個回子佐領和三十個內管領的包衣人及太監組成,其機構組織兼容了清初內務府和十三衙門兩種制度的內容和特點,並最終形成了以七司三院為主幹兼轄其他四十餘衙門的龐大的宮廷服務機構。清代內務府是清代國家機構中職官人數最多、機構組織最為龐大的衙門,在維護清朝統治和專制皇權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機構設置
內務府衙門分內務府堂及所屬七司、三院等五十多個部門,總稱總管內務府衙門,其最高官員為總管內務府大臣,特任,無定額。內務府總管為內務府之主官,品等為正二品,下設如會計等七個司,功能職務為管理出納,財務收支,祭祀禮儀等。
內務府堂
內務府及總管大臣的辦公處所。下設月官處、督催所、銷算房、翻譯房、檔案房及本房等辦事機構。
宮殿監
宮殿監:設都領侍一員(二品或三品或四品花翎,隨皇帝、太后喜好),掌宮中六十九處太監[3]。俗稱敬事房總管。
七司
- 廣儲司,職若外朝戶部,掌本司所屬六庫倉儲用度事務,並驗收其餘諸司所屬莊園錢糧地租及其餘貢物,下設六庫、七作、二房。
- 都虞司,職若外朝兵部,掌內務府屬武官兵丁考選任用事宜,並掌漁獵采捕等事,下設東檔房、西檔房等辦事機構。
- 掌儀司,職若外朝禮部,掌內廷祭祀禮儀,並掌國內宗教事務,下設果房、神房、中和樂處、僧錄司、道錄司、東檔房、西檔房、本房等辦事機構
- 會計司,職若外朝戶部、吏部,掌內府帑項出納及所屬莊園田畝之事,並掌內廷女官、宦官選用給養事宜。
- 營造司,職若外朝工部,掌宮廷營造修繕事務,下設七庫、三作。
- 慶豐司,掌內廷及上三旗所屬牛羊畜牧事務。
- 慎刑司,職若外朝刑部,掌審擬上三旗刑獄。
三院
內務府屬其他機構
內三旗參領處及包衣各營
其它
- 養鷹鷂處及內外養狗處
- 御茶膳房
- 雍和宮
- 中正殿
- 昇平署
- 陵寢官:盛京陵寢事務總管大臣、東陵總管大臣、西陵總管大臣
- 內三旗銀兩莊頭處
- 內管領處「掌關防處」:下設內餑餑房、外餑餑房、酒醋房、菜庫、器皿庫、車庫、管理蘇拉車輛處
- 官三倉
- 恩豐倉
- 官房租庫
- 總理工程處
- 張家口外群牧處
- 犧牲所
- 管轄番役處
- 御鳥槍處和內火藥庫
- 圓明園
- 暢春園
- 清漪園
- 靜明園
- 靜宜園
- 御船處
- 熱河行宮
- 湯泉行宮
- 盤山行宮
- 黃新莊行宮
- 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
- 寧壽宮
- 管理慈寧宮、壽康宮處,慈寧宮花園處
- 御藥房
- 文淵閣
- 武英殿修書處
- 御書處
- 養心殿造辦處
- 咸安宮官學
- 蒙古官學
- 景山官學
- 長房官學
- 辦理回人事務佐領處及回緬官學
- 回子官學
- 敬事房康熙皇帝在位時規定由內務府總管宮廷事務,並設立敬事房作為懲處太監的機構,使宦官不敢造次。清代始創。[4]
經費來源
- 部庫的皇室經費:
- 清朝規定,每年戶部都要撥銀六十萬兩以上[5]給與內庫作為皇室的開支費用,道光十年起,戶部指撥粵海關之三十萬兩,光緒十九年上諭令戶部按年另籌五十萬兩,合計每年共一百四十萬兩。[6] ,這是常例撥款;另外,根據皇帝和宮中事務,如帝后私用的交進銀[7]、修繕陵寢園林行宮、皇帝大婚、帝后萬壽聖節等,亦可獲得戶部等巨額專款,如同治大婚各機關就撥近千萬兩與清皇室[8],慈禧六旬萬壽慶典亦花費約五百三十萬兩[9]。
- 來自鹽業的收入:
- 皇帝通過內務府親信包衣出任本屬戶部官差的鹽政官,通過各種渠道剝削鹽商,索取財物,以充實內庫。
- 來自榷關的收入:
- 與鹽政官無二,榷關官差同樣為內務府包衣所壟斷,[10]使國家稅收源源不斷進入皇家內庫。
- 貢品:
- 其它:
- 包括沒收、罰贖、捐官等收入。
- 商業活動:
- 議罪銀:
- 議罪銀與大清律例中的贖刑「納贖、收贖、贖罪」不同。
經費支出
- 帝后日常膳食和服御物品的消耗;
- 賞賜;
- 節日慶典如皇太后、皇帝萬壽、皇帝大婚等;
- 修繕宮殿、苑囿、陵寢以及祭祀;
- 出巡;
- 衙門辦公費和官員差役人員的薪資。
參考文獻
引用
- ^ 《滿和辭典》aha,奴僕、召使ひ,頁7
- ^ 清宮述聞:正續編合編本,紫禁城出版社,1990年,第347-348頁
- ^ 《欽定宮中現行則例》
- ^ 《閹宦興衰》 《中國古代宦官傳》
- ^ 昭槤《嘯亭雜錄》卷八 ,
- ^ 祁美琴 :《清代內務府》, P128 - 129。
- ^ 徐珂《清稗類鈔》戶部歲奉孝欽後十八萬,德宗二十萬,名曰「交進銀」。德宗之二十萬,二月初繳。孝欽後之十八萬,則每節交五萬,年終交八萬。
- ^ 錄副檔: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戶部折,案卷號4932。
- ^ ?周育民 : 《晚清財政與社會變遷》, P319 。
- ^ 《南開學報》1984 年第 3 期,何本方 : 《清代戶部諸關初探》。
- ^ 賴惠敏. 乾隆朝內務府的當鋪與發商生息(1736-1795) (pdf). 集刊第28期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7-12-01: 133–176頁 [2016-04-03].028、pdf
來源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臺北:文津出版社,1993年
- 祁美琴:《清代內務府》,瀋陽:遼寧民族出版社,2009年
- 〈內務府慎刑司呈稿〉、〈內務府來文〉土地房屋類
- 〈內務府來文〉刑罰類
- 賴惠敏. 鐵杆莊稼?清末內務府辛者庫人的家戶與生計 (pdf).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台北市: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2002-12-01, (第三十八期): 71–128頁 [2016-04-03].
外部連結
- 中研院近史所藏-內務府奏銷檔案全文.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008-09-23 [2016-04-03].
- 中研院近史所藏-史館內務府造辦處活計檔全文.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008-09-23 [2016-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