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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帝退位詔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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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位诏书

宣統帝退位詔書》是由清朝最後一位君主、同時也是中國秦始皇創立皇帝制度以來的最後一位被承认的皇帝宣統帝溥仪於1912年2月12日(宣統三年十二月廿五)所頒布的退位詔書,标志着大清帝國統治歷史之终结。計自努尔哈赤後金國,至溥儀退位,國祚凡296年;若自順治帝清兵入關起算,則為267年。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之後,辛亥革命爆發,行省相繼追隨革命,滿族大臣蔭昌鎮壓革命,但由於北洋軍皆袁世凱舊部,不易指揮,所以戰鬥失效。清廷命蔭昌署理陸軍大臣,以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征討革命軍,袁世凱北洋第一軍總統官馮國璋、北洋第二軍總統官段祺瑞奉命出征,但袁世凱權衡利弊,上台後採取剿撫兼施的策略,進而準備和革命黨談判,经过南北议和,袁世凱獲得黃興保証,將由自己擔任大總統,清室优待条件基本达成,但清朝核心內部依然糾葛,北洋將領段祺瑞袁世凱授意之下,與四十九名文武大員發了北洋五十將乞共和電,又接連通電脅迫,溥儀年僅6歲,無行為能力,由隆裕皇太后臨朝稱制。另外,隆裕皇太后又頒布兩個相關詔書。

起草人

有说退位詔書起草人為張謇;但究竟何人执笔起草,一直未有定论。1912年2月22日,《申报》标题为《清后颁诏逊位时之伤心语》的报道:“此次宣布共和,清谕係由前清学部次官张元奇拟稿,由徐世昌删订润色,于廿五日早九钟前清后升养心殿後,由袁世凯君进呈。清后阅未终篇已泪如雨下,随交世续徐世昌盖用御宝。”[1]

诏书原文

“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因民军起事,各省响应,九夏沸腾,生灵涂炭,特命袁世凯遴员与民军讨论大局,议开国会,公决政体。两月以来,尚无确当办法,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于途,士露于野。以国体一日不决,故民生一日不安,今全国人民心理多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议于前,北方诸将亦主张于后,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恶因一姓之尊荣,拂万民之好恶,是用外观大势,内审舆情,特率皇帝将统治权公诸全国,定为共和立宪国体,近慰海内厌乱望治之心,远协古圣天下为公之义。

袁世凯前经咨政院选举为总理大臣,当兹新旧代谢之际,宜有南北统一之方,即由袁世凯以全权组织临时共和政府与民军协商统一办法,总期人民安堵,海内乂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予与皇帝得以退处宽闲,优游岁月,长受国民之优礼,亲见郅治之告成,岂不懿欤?钦此。”

相關二诏原文

“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古之君天下者,重在保全民命,不忍以养人者害人。现将新定国体,无非欲先弭大乱,期保乂安。若拂逆多数之民心,重启无穷之战祸,则大局决裂,残杀相寻,必演成种族之惨痛。将至九庙震惊,兆民荼毒,后祸何忍复言。两害相形,取其轻者。此正朝廷审时观变,恫吾民之苦衷。凡尔京、外臣民,务当善体此意,为全局熟权利害,勿得挟虚矫之意气,逞偏激之空言,致国与民两受其害。著民政部、步军统领、姜桂题、冯国璋等严密防范,剀切开导。俾皆晓然于朝廷应天顺人,大公无私之意。至国家设官分职,以为民极。内列阁、府、部、院,外建督、抚、司、道,所以康保群黎,非为一人一家而设。尔京、外大小各官,均宜慨念时艰,慎供职守。应即责成各长官敦切诫劝,勿旷厥官,用副予夙昔爱抚庶民之至意。”

“朕钦奉隆裕皇太后懿旨:前以大局阽危,兆民困苦,特饬内阁与民军商酌优待皇室各条件,以期和平解决。兹据覆奏,民军所开优礼条件,于宗庙陵寝永远奉祀,先皇陵制如旧妥修各节,均已一律担承。皇帝但卸政权,不废尊号。并议定优待皇室八条,待遇皇族四条,待遇满、蒙、回、藏七条。览奏尚为周至。特行宣示皇族暨满、蒙、回、藏人等,此后务当化除畛域,共保治安,重睹世界之升平,胥享共和之幸福,予有厚望焉。”

相关文献

大清宣統皇帝的退位詔書共有2道:除了1912年第一道退位詔書外,溥儀於1917年的張勳復辟失敗後,也頒布退位詔書。另外,溥仪於1945年也曾以另一個身份--大满洲帝国康德皇帝頒布退位詔書

参考文献

  1. ^ 张耀杰. 张耀杰:是谁起草了清帝逊位诏书. 人民网,原载于《文史参考》2012年第4期(2月下). 2012年2月14日 [2012-03-02] (中文(简体)).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