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nahoru, domu]

跳转到内容

用户讨论:Wnotieagusdr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太长的欢迎和申请IPBE
您好,Wnotieagusdr!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以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政策
政策
GNU
GNU
版权问题解答
贡献内容必须是您所著或获得授权
并同意在CC-BY-SA 4.0和GFDL条款下发布
手册
手册
问号
问号
有问题?请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在我的对话页提出。别忘记:讨论后要签名,方式之一是留下4个波浪纹“ ~~~~ ”。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 about the Chinese Wikipedia, please leave a message here. Thank you for visiting!

我是欢迎您的维基人:

-- ~~Sid~~ 2024年1月29日 (一) 23:53 (UTC)[回复]

申请IP封禁豁免

[编辑]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我是一名来自中国大陆的中文维基百科用户,我目前时常需要使用代理才能访问中文维基百科,但我的代理被封禁,无法编辑中文维基百科的页面。因此,希望管理员为我授予IP封禁豁免权以避免受到影响。--Wnotieagusdr讨论 | 贡献2024年2月13日 (二) 12:34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见Special:diff/81558589
  处理人: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愛おしき欠片 2024年2月24日 (六) 01:18 (UTC)[回复]

回复通告

[编辑]

{{talkback|Rastinition|Talk:法轮功|ts=2024年5月25日 (六) 14:15 (UTC)}} 我不会针对你的提问或回应再给予回馈,但如果明显出现WP:地域中心WP:比重WP:MEATWP:可供查证相关议题问题,会斟酌情形给予通知(轻微用通知,严重用警告)。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5月25日 (六) 14:15 (UTC)[回复]

我在讨论页又做了回应,当然,你不回我也无伤大雅,那是你的权利。
不过,我却看不出你“给予通知或警告”的理由。在讨论页就条目做出探讨,违反什么规则?如果我确有违反方针之处,请明确指出;否则,我有理由怀疑你在做出恐吓或威胁。
另外,你给出的WP:MEAT是何意?基于WP:AGF,我不多言,但希望你做出解释。--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6月1日 (六) 12:54 (UTC)[回复]
复制自2024年5月25日 (六) 14:15 (UTC)
  1. 我不会针对你的提问或回应再给予回馈
  2. 如果明显出现........相关议题问题
  • 没有额外增减文字说明的必要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1日 (六) 13:03 (UTC)[回复]

高风险主题编辑通告

[编辑]
注意

您近期曾编辑法轮功相关的条目。由于该主题过往持续被扰乱,社群已将该主题订为高风险主题,管理员可对未严格遵守维基百科方针与指引的用户实施编辑限制,或对该主题的特定页面实施限制

请务必遵守社群及管理员对此主题和个别页面实施的编辑限制及规范。如有疑问或不确定自己的编辑是否恰当,欢迎回复此讯息或询问其他用户。

此讯息为通用提醒讯息,并不表示您目前的编辑有问题。

--Mys_721tx留言2024年6月3日 (一) 03:24 (UTC)[回复]

疑问

[编辑]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check-mark
这个协助已经获得处理。如果您还需要更多协助,请造访互助客栈/求助

我想要编辑互助客栈,其位于Wikipedia(项目)命名空间下,但WP:SOCK指出未公开的多重账号不应编辑项目页面。为了避免触犯有关方针,我想问,此账户是否算“公开的多重账号”?我已在我的全域用户页加入了{{User alternative account banner}};而基于WP:SOCK#LEGIT中的“隐私”,我无法公开主账号名称。--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15:36 (UTC)[回复]

无关内容
@Wnotieagusdr谢谢你对你的文字给出的WP:MEAT是何意?基于WP:AGF给出解释--Rastinition留言2024年6月4日 (二) 22:20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check-mark
这个协助已经获得处理。如果您还需要更多协助,请造访互助客栈/求助

注意到@Rastinition将我提报至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Wnotieagusdr,鉴于我是否被允许编辑Wikipedia命名空间尚不明确(以上#疑问并未被有效答复),我在此做出有关说明。

首先表明态度,我反对傀儡调查,因为没有充足的理由怀疑我滥用傀儡账号,更准确地说,我压根就没有滥用傀儡账号

提报者自始至终也没有说明怀疑此账号滥用傀儡的理由,既没有指出怀疑何账号为傀儡,又没有给出有关编辑差异,就说要(确认是否需要)厘清...是否有WP:ILLEGIT议题产生,自身首先就没有尽到举证责任,有“混乱或空泛的提报”之意。

鉴于我时间不多,且为了避免有关内容反复讨论,我也先来说说我认为我没有滥用傀儡的理由:此账号注册至今不过编辑数十次,且几乎都是孤身一人参与讨论(我指的是,几乎没有与我相似立场的人参与讨论),看不出来怎么误导了他人,或是成为或操控“真人傀儡”,有关指控不可能站得住脚。

我已说明此账号是基于隐私的多重账号,就是为了避免主账号因受子账号参与争议性议题而受影响,现在却要弄清主账号身份,与隐私的初衷背道而驰,实在离谱。

所谓为了确认是否同一时间中在zh.wikipedia.org活动的账号只有被提报的账号1个,我可以明确表示,近期确实不止一个(我指的是,最近主账号亦有活动),但都在完全不相关的方面活动(总不至于我还自己跟自己争论吧),这显然不构成滥用傀儡。

而为了确认主或旧账号是不是处被封禁或编辑禁制的情况的目的则更加荒谬。照此逻辑,是不是所有说明账号是多重账号做出正常编辑的账号都需要受到傀儡调查以证其清白?这显然不合常理。况且,我使用此多重账号是基于“隐私”,而非“以新账号重新开始”。

值得注意的是,我早在此账号注册不久就已在全域用户页添加模板说明此账号作为多重账号的身份,最近只不过补充了“隐私”这一用途。提报者Rastinition却因为我的所谓“揭露”,将我提报至傀儡调查,实在难以理解。

说实在的,我其实不担心查出主账号是谁,因为我并没有滥用傀儡;我反对的是借傀儡调查之名“揭秘”主账号身份,从而引发道德甚至法律风险,这才是问题的关键。--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12:40 (UTC)[回复]

注意到@Rastinition将我为通知而在其讨论页添加的{{Talkback}}移除,此举是否符合讨论页指引我尚有疑惑,但我将其视为已阅读以上文字的标志。至于其不收受多重账号的主账号以外讯息的要求,阅读以上文字即可知我不可能满足。--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23:27 (UTC)[回复]
如果阁下需要以隐私的理由要求不公开相关主账号,那也请将主账号发送至unblock-zh那边以让管理员纪录。--1233 T / C 2024年6月7日 (五) 02:10 (UTC)[回复]
@1233:我很乐意这么做,并且之前其实也准备这么做。这应该是基于:

拥有多重账号的用户基于个人隐私考量,不愿公开账号间联系,但又担心自己的编辑可能引起他人审视时,可以考虑将账号关系告知解封邮件列表或一名管理员。大量编辑争议性内容的编者、编辑指向性明显的账号及有意参选管理员的用户最容易引来他人审视,即便他们的编辑活动本身并无不妥,或者仅是有些许小错。请注意,电子邮件一般并不被视为是一种安全的交流方式。
— WP:SOCK#NOTIFY

然而,在这样做之前,我有以下几项关切需要得到回应:
  1. 其中使用了“考虑”一词,也就意味着这并不是必须的。那么,我现在一定要发送吗?如果是,为什么;如果不是,什么时候才需要?
  2. 如果发送邮件,会有哪些人看到?我如何保证我隐私的安全?如果隐私泄露(由维基百科等相关人员),那该由谁承担责任,后果又是什么(我指对于隐私泄露者)?
  3. 其中提到可以告知解封邮件列表或一名管理员,那我也可以选择告知管理员,是吗?如果不是,为什么;如果是,我可以告诉哪些管理员中的哪个(些)?
请不要认为我在无理取闹,更不要恶意假定我的主账号收到了禁制或封禁。我是在保护我的隐私,我想,我不必为此多言,谢谢。--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6月8日 (六) 12:48 (UTC)[回复]
  1. 如果阁下的行为已经被其他编者审视的话最好的方式是向活跃的管理员私底下公开相关连系。
  2. 如果是管理员邮件列表则只有管理员看到,如果是某一管理员则只有该管理员看到。如果阁下真的担心相关隐私被传出去的话最好的做法是只发送邮件至一位管理员。
--1233 T / C 2024年6月8日 (六) 18:02 (UTC)[回复]
  1. 我还想知道我的第一个关切,即告知的必要性;以及第二个关切中的部分,即“如果隐私泄露,那该由谁承担责任,后果又是什么”。
  2. 似乎WP:SOCK#NOTIFY并未提到“管理员邮件列表”而是“解封邮件列表”(unblock-zh),但据我所知曾经申请IPBE也是使用此邮箱,因此我对其安全性仍有疑惑。
  3. 考虑告知一位管理员确实是我比较能接受的做法。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1:47 (UTC)[回复]
@1233:另想请问以上#疑问的内容……--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6月9日 (日) 01:51 (UTC)[回复]
理论上算。--1233 T / C 2024年6月9日 (日) 06:15 (UTC)[回复]
@94rainLuciferianThomasSCP-2000ATannedBurger1233Itcfangyeping各位调查助理,请求关注以上内容。抱歉打扰。--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23:39 (UTC)[回复]
似乎LuciferianThomas已对案件进行处理,就先关闭help me啦。--及时雨 留言 2024年6月6日 (四) 07:23 (UTC)[回复]
(?)疑问-Wnotieagusdr您好,不久前看到这讨论,原来您是多重账号。那么,请问,您是否已经、在何时,依据方针向管理员群体,主动申报告知您的主账号?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7月26日 (五) 08:19 (UTC)[回复]
有关疑问请参阅以上讨论,已有所涉及。
我只想说一句,不要含糊其辞地说“依据方针”。哪一条方针?规定了什么?我可能违反了什么?
(另外,你的回复缩进有问题,我已修复,请下次注意。)--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7月26日 (五) 09:54 (UTC)[回复]
(?)疑问-在Wikipedia:傀儡调查/案件/Wnotieagusdr/存档,其他用户提出的SPI要求,路西法人回复写到“既然对方有自己申报的意愿就没必要动用SPI”。因此,在下才会请问您是否已申报?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日 (五) 14:31 (UTC)[回复]
唉,本以为事情已经尘埃落定,没想到麻烦事又来了。明明我已经告诉你了以上讨论,已有所涉及,怎么还要重复问问题?
我说的已涉及,指的就是此留言及后续回复。如果这也无法理解,我就再概括一下:
  • 问:有没有向管理员申报?
  • 答:暂时没有
  • 问:为什么?
  • 答:1.WP:SOCK#NOTIFY指出:拥有多重账号的用户基于个人隐私考量,不愿公开账号间联系,但又担心自己的编辑可能引起他人审视时,可以考虑将账号关系告知解封邮件列表或一名管理员并未强制要求必须告知管理员,请注意考虑一词。 2.如果必须告知管理员,我也必须知道,我如何保证我隐私的安全?如果隐私泄露(由维基百科等相关人员),那该由谁承担责任,后果又是什么(我指对于隐私泄露者)?
所以我不得不反问,你,@Wetrace,的所谓依据方针向管理员群体,主动申报告知您的主账号?,依据的是什么“方针”?--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03:22 (UTC)[回复]
刚才翻了一下各处的讨论,实在让我有点无语,就为了我一个人,要兴师动众把别人都打扰一遍吗?我就只在此处统一说明了,也建议受影响人员关注(@WetraceRastinitionLuciferianThomas1233
  1. 看了一圈,@Wetrace始终反复声称公开多重傀儡账号,不是应该至少要向管理员申报吗?却根本没有指出方针哪一条有如此规定;又说我并未回复是否已经申报,实则根本没有完整阅读以上讨论。
  2. 其他的我觉得不必多言,我也懒得费力自证清白。如果确实怀疑我违反傀儡方针,就具体指出怀疑的问题即可,不要老在这里纠结我有没有公开主账号是谁。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03:50 (UTC)[回复]
(?)疑问+(*)提醒-Wnotieagusdr您好,您并未依据WP:傀儡方针,公开账户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您是“未公开的多重账号”;您看来似乎也并未向管理员申报账号关系。
此前,其他用户提出SPI调查,就已经提醒方针列出的要求、以及些限制。当时调查助理认为您有申报的“意愿”。
依据WP:傀儡方针#被视为滥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例如
    1. 以多于一个账号贡献同一个条目:使用者不能利用多重账号对同一页面或讨论作出贡献来制造多人参与的假象。但只要已公开账户间的关系(如:主账号和公用电脑专用账号、主账号和机器人账号),我们不禁止使用者以多于一个账号编辑同一条目。
    2. 逃避监察:在没有完全公开账户关系的情况下,以多重账号分割贡献纪录将令其他使用者不能完整地查阅您的贡献。虽然我们在部分情况下(请见“被容许使用多重账号的行为”一段)容许以多重账号分割贡献纪录。但建立多重账号以干扰或误导其他人对您的贡献的了解是属于违反此方针的行为。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3日 (六) 13:55 (UTC)[回复]
  1. 使用多重账号的用户应当明示账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违背合理使用多重账号的目的——WP:傀儡并不强制要求公开主账号,我正是属于会“违背合理使用多重账号的目的”这一类。如果你不认可这一点,请指出方针究竟哪一条有所强制规定
  2. 以上@1233认为我当前的情况理论上算“公开的多重账号”
  3. 我并不是也从来没有拒绝告知管理员,我是需要先让我的关切得到回应。我可以承诺,一旦关切得到回应(注意,这其中包含“告知是必要的”),我会立马告知管理员有关信息
  4. 如果你认为我有违反了你列出的这两条方针规定的“违法行为”(“以多于一个账号贡献同一个条目”或“逃避监察”),就请具体指出问题(比如哪一笔编辑),而不是反复纠结我有没有公开
我实在不能理解有些人总想知道我主账号是谁的目的是什么。我是看着跟谁像同一个人吗?如果是,直接提报SPI就好,我会反驳的;如果只是为了知道主账号是谁而想知道,甚至希望借此获取更多隐私,我觉得没有什么意义--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14:27 (UTC)[回复]
(:)回应-(1)是否符合“已公开的多重账号”是依据方针,而不是1233一句话“理论上”。1233在8月2日回应在下“除非有破坏或者参与条目讨论,那样就真的需要公开”。(2)如果您不愿意公开,就应该在 非公开多重账号 的限制范围内行事。(3)此前确实有其他用户,对您提报SPI,调查助理路西法人以“申报意愿”而未进行,因此在下现在才会询问,那么您申报了吗?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3日 (六) 14:34 (UTC)[回复]
  1. 那我也想请问,我这样在用户页放个{{User alternative account banner}}凭什么就不叫“公开”了?WP:SOCK#NOTIFY说的也只是明示的方式之一,除了方针列举的方法以外,其他的方法也可以是“公开”的方法之一——即,方针并没有否认我这是“公开”。那么究竟算不算“公开”,方针已经无法解释,还是需要有人解释。那究竟谁说的算?肯定不是我认为是就是,也不是你认为不是就不是,需要找一个更加“权威”的人来评判。所以我认为作为调查助理的@1233给出的意见已经具有参考效力。如果你反对,请你另请高明,你我都没有解释方针的权力。
  2. LuciferianThomas说我有“申报意愿”,这也没说错啊,我已经说了,是需要先让我的关切得到回应。我也想问你,如果我申报给管理员了,算公开吗?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4日 (日) 08:13 (UTC)[回复]
(?)疑问-您好,建议要厘清,不然您面临问题、也让社群存在争议。
  1. 请教,为何您认为符合“已公开的账号”?依据方针,您所符合公开账号的要件是?
  2. 其他用户此前提出的SPI调查请求,希望适当监督、了解是否有不符合WP:傀儡方针的情况。当时,LuciferianThomas 6月就说因为您有申报意愿、而没有执行SPI,但您至今都没有申报。
  3. 关于“您的关切”,建议您可以阅读WP:傀儡方针。如果您不愿意依照方针做,也许您就不宜使用多重账号傀儡。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7日 (三) 13:09 (UTC)[回复]
  1. 我认为算公开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1233认为算公开、我在用户页放了{{User alternative account banner}}。这并不能局限于方针,因为方针用了之一二字。所以你问我认为的理由,并没有什么意义
  2. 又在反复纠结“申报”问题。我只想问,我要是申报了,又如何?你不照样可以说我没公开吗?
  3. 方针并未回应我的关切
  4. 都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不得不需要请出WP:5P5了——维基百科:忽略所有规则如果有规则妨碍您恰当地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请忽略该规则。反复纠结于此问题只会阻碍我改进或维护维基百科的努力。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8日 (四) 01:28 (UTC)[回复]
但是在WP:忽略#仍有疑问?有说明要忽略某个规范,则必须要做好社群的合理质疑准备(这个质疑有可能会是反复的周期性的),必要时可以至互助客栈做出进一步的说明与讨论,忽略不代表没有一个前提以及底线,所以当要选择要忽略某个方针指引时,请叙明合理的理由,以让社群做出适当的讨论与判断,谢谢。--薏仁将🍀 2024年8月18日 (日) 01:03 (UTC)[回复]
这句话其实我也看到了,问题在于:
  1. 即便“不忽略规则”,我也可以在方针的范围内是“合法”的,即我可以是“公开的多重账号”。参见以上讨论,但却一直(至少暂时)没有被有效反驳(以上@Wetrace没再回复,别处@Rastinition并未质疑)
  2. 最开始就注意到了WP:傀儡的方针,尤其未公开的多重账号不应编辑项目页面这一条,所以一直十分谨慎,没有编辑Wikipedia命名空间,直到征求了调查助理@1233的意见后才开始有编辑。很显然的是,我注册此账号作为多重账号是为了“隐私”而编辑,而没有公开主账号的身份,根本无意去“一人冒充多人”而违反WP:傀儡(这点确实验证起来相对困难,但肯定是可以证明的,比如告诉某位管理员)。但现在个别用户不断以WP:傀儡的名义骚扰我(此段以上讨论),甚至阻挠我发言(您应该注意到了的WP:ANO#Rastinition_2)、说我在破坏(WP:VIP#Wnotieagusdr),打着维护方针的名义,实则已经严重阻碍我正常的编辑活动,故我认为完全足够把部分或全部WP:傀儡的方针忽略掉。如果我的某些编辑确实让人怀疑我在滥用傀儡,我会非常乐意去反驳,但现在压根没有这回事,再阻碍我编辑就不合理了。
  3. 况且,我是没看出来“社群”(其实也就个别几人)的“质疑”“合理”在哪儿,就像是我要忽略规则A,他说根据规则A,你不能忽略它,这让我怎么回应呢?
@薏仁將不知您认为我这些理由是否足以“忽略规则”?--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02:12 (UTC)[回复]
因为您想要忽略某个可能导致您编辑障碍的规则就势必得面临到质疑(这个您应当也预期的到),而您要社群同意您的行为,就得要拿出充分的理由说服他们认同您的观点,这应该是阁下您要做的而且是可以预期的,不是吗?总不可能说忽略某规则但是又提不出适当理由,这好像也不太对吧?--薏仁将🍀 2024年8月18日 (日) 02:24 (UTC)[回复]
(~)补充:请直接至互助客栈开议题讨论吧,也许哪里可以解除您的困惑,也可以尝试找出折衷方式...不然您可能还是得面临到被反复质疑的问题,这样子对您自己也是一种折磨,不是吗?--薏仁将🍀 2024年8月18日 (日) 02:28 (UTC)[回复]
您上面一条留言我着实没太看明白,我不久前给出的算是适当理由吧……?至于“说服他们认同您的观点”,不知“他们”指的是谁,如果是@Wetrace或者@Rastinition,那我觉得根本不可能,一个是因为我都已经跟他们讲过这些道理,他们仍继续用方针来阻碍我,还有是因为我跟他们有着不小的编辑争议(参见Talk:法轮功),我不得不对他们的动机有所怀疑。所以我认为征求外部意见才是比较合适的,跟个别用户绕下去不永远结束不了了吗
前几天其实我就想了去互助客栈讨论这个问题,但值得注意的是,互助客栈位于Wikipedia命名空间,而根据所谓的“未公开的多重账号不应编辑项目页面”,个别用户仍然可以以此为由强行移除我的留言,那这岂不是无解?--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02:52 (UTC)[回复]
WP:编辑请求编辑请求为编辑者无法编辑或不应当自行编辑某个页面时所提出的请求。编辑请求应针对此次变更附上明确具体的描述
  • 请你改用这个规则替代,并请其他账号代为发布。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02:56 (UTC)[回复]
  1. 这未免过于离谱,我需要涉足的Wikipedia命名空间的页面基本都是那种讨论页,发个讨论还要麻烦别人编辑,实在没什么意义吧。要是仅为了“符合方针”而搞这种浪费时间的操作,岂不恰恰就是“墨守成规”吗?
  2. WP:编辑请求压根就没有这一类请求,我怎么发起?而且我该在哪里发起?讨论页还有讨论页吗?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2:22 (UTC)[回复]
  • "User talk"也是讨论页空间,尤其是跟你自己有关的
  • 跟条目有关的在"条目 talk"
  • 如果担心没有人关注或有信赖问题可以找一个值得信任的Admin或监管员类型组群的"User talk"
  • 如果有更多担忧可以使用电邮替代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2:27 (UTC)[回复]
  1. 明明在讨论的是有关“项目”(即Wikipedia)命名空间的,怎么扯出来用户或者条目命名空间了?
  2. 我说了这么多话,问了好几个问题,你却只算是回答了“在哪里发起”这个问题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2:35 (UTC)[回复]
使用多重账号的使用者应当明示账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违背合理使用多重账号的目的。明示的方式之一是在子账号的使用者页面上使用诸如{{User Alternate Acct|主帐号名}}{{Bot|主帐号名}}等模板。在主账号页上亦可加上{{User Alt Acct Master}}标记。经标记后,主账号对这些使用者页面进行建立、修改、申请进行管理操作时,等同于对自己的使用者页面空间进行操作。
  • 操作上,省略主帐号名(维持未公开状态),或许是基于下段。
拥有多重账号的使用者基于个人隐私考量,不愿公开账号间联络,但又担心自己的编辑可能引起他人审视时,可以考虑将账号关系告知解封邮寄清单或一名管理员。大量编辑争议性内容的编者、编辑指向性明显的账号及有意参选管理员的使用者最容易引来他人审视,即便他们的编辑活动本身并无不妥,或者仅是有些许小错。请注意,电子邮件一般并不被视为是一种安全的交流方式。
  • 现阶段,并没有任何已知的管理员佐证已经知悉账号资讯细节,直到近3日的陈述仍在表示考虑让特定管理员知道。
  • 即使已经佐证,任何多重账号皆不应在容易使人混淆身份的专案页面进行编辑,如修改方针和指引、参与存废讨论、申请成为管理员投票等。这段也并未支持放宽参与程度。从文字,大致上可整理出需要形成共识(存废讨论)、及修改规则(方针及指引)、涉及权限变更(管理员投票)的项目不能参与。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02:54 (UTC)[回复]
  1. 你仍在自行将我定义为“未公开的多重账号”,我早已有过说明,你却未有反驳
  2. 关于告知管理员,并不是我在考虑,而是我需要知道我是否需要这样做,总不能告知完了跟我讲告知也没用,那我告知有什么作用?
  3. 你最后一点,就是我上面认为需要“忽略”的规则,你继续反复引用它没什么意义,要么就该论证我不该参与这些项目的必要性
( π )题外话不要复制粘贴一大堆东西,这会让讨论变得冗长,这些原文我早就反复看过多遍了,你最多摘录重点就够了--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2:32 (UTC)[回复]
  1. 你给的网址连结回应的对象不是我,你要求我全程监视你的所有行动不合理,你也没有"有趣到"让我想要盯着你看
  2. 你没有照着模板参数的操作指南使用Template:User_alternative_account_banner#参数及使用方法是你自己操作失误,没有人提醒和你是否操作失误无关
  3. (*)提醒所有维基的模板版本,范本显示都包含输入Example,你没有输入这个参数项,这使得这个模板宣告的主账号显示"Wnotieagusdr",因为他找不到主账号参数资讯,该参数是空白值。
  • meta的文字提及多重账号议题由各社群自主管理,部分状况下才列入管理,指导原则是"期望"公开,没有输入Example项替换成主账号名称而未公开,meta也不会特别处理,因为"由各社群自主管理"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18日 (日) 13:01 (UTC)[回复]
  1. 你没看总不是我的错吧,这不更加佐证了是你自行将我定义为“未公开的多重账号”
  2. 我如此使用模板并非操作失误,是我刻意为之(理由我应该不必重复)。换句话说,模板怎么用、用什么模板,是我自己的选择
所以,你到底想说什么,跟我上面的话又有什么关系呢……?--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4:37 (UTC)[回复]
已经知悉你想表明"不公开主账号的关联性不是操作失误",而是"故意成为不公开主账号关联性的多重账号",我理解你对"主账号关联性"公开状态的表述
给你其他回馈
  1. 社群对账号的公开态度还没有形成新的共识
  2. 目前已经被陈述的概念,较新的意见回馈包含下列
    • 不支持未公开主账号关联性的多重账号参与议题讨论(影响其他参与讨论者的知情权、为了避免批评而开分身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 对未公开主账号关联性的多重账号,不被发现的话就不是犯罪
  3. 现有的方针,不涉及新的话题搜集到的意见,投票、形成规范(方针、指引、共识)、改变账号权限(取得或剥夺,如剥夺管理员权限)等项目不能被任何形式多重账号(无论是否公开)参与,如果有需求请使用主账号进行。
  4. 因为你未公开主账号,无从证实是否"以账号B的身份插手账号A曾经牵涉到争论,无论是有关条目、专案空间议题或与其他编者的争执或争论。"这项目原则上也是禁止,尤其是高风险主题或长年争议的话题。
  • 我不理会你的意图和POINT,你的选择只有用各种手段公布你自己的主账号成为公开身份的多重账号,在方针未修订前,上述的3你不管如何都不能参与
--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22日 (四) 15:11 (UTC)[回复]
  1. 我早就注意到你在客栈开的讨论了,只是推测我去留言也大概率会被你强行移除,所以没管(注:没有参与讨论)
    • 对其中部分内容的,结合我自身,我的意见:
    1. 关于为了避免批评而开分身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先广泛地说,光针对这句话本身我是比较赞同的,算是“逃避他人的监督”(注:道德意义上的)。但联系上下文,说“用多重账号参与编辑争议话题”是“避免批评”,实则就是偷换概念了,因为还可能有多种理由。具体到我身上,就包括因为主账号公开的信息比较多,拿它编辑这些争议话题容易引发更多不良后果,所以才没公开主账号
    2. 至于有关知情权,我是真没有理解。如果说多个账号参与讨论,但其实是同一个人,这确实损害了他人的知情权;但如果仅是一个多重账号参与讨论,我觉得并没有让别人对什么“不知情”
    3. 然后关于不被发现的话就不是犯罪,这也是我一直觉得很无奈的一个点。如果我最开始就不说我是多重账号之一,其实也基本发现不了(但相应地,如果被发现后果就会更严重,差不多相当于是故意隐瞒),结果现在说了,反而引来了一堆麻烦(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这不反而更保障了别人的“知情权”?)
  2. 然后就是再次重申,现在不要一直拿着方针说事(就像你要修改方针也不能根据要修改的方针本身修改吧),你应该说的是其意义
  3. 关于你的第三点,我持保留意见,但你这话过于模糊,比如什么样的叫“投票”?(比如此讨论之下也有类似投票的形式,难道这也不能参与?这显然不合理)形成共识也不行?(所有讨论,包括条目讨论页的讨论,大多数的本质、目标都是形成共识,难道我就不能参与讨论了?这明显也不合理)
  4. 第四点,(暂时)不能证明没有又不代表就有(我说了可以让管理员证明),“尤其是高风险主题”则过于离谱
  5. 最后,除非有人能证明我不公开主账号对维基百科有害我公开主账号对维基百科有益,否则我不可能公开主账号。不然,我公开主账号有什么用?那不还是让我自己权益受损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7:00 (UTC)[回复]
补充 2024年8月18日 (日) 13:01 (UTC)的言论,没有获得回应不代表被承认或被否定,这当中也可能包含不感兴趣或没有参与价值等较中性的否定意涵。没有获得回应的我在这边明确跟你讲明,至少以我个人而言,那代表我的否定,只是某些状况下可能用懒得理你的方式呈现。--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24日 (六) 08:42 (UTC)[回复]
(!)意见-Wnotieagusdr您好,善意提醒,应公开账户间关系,您目前作法的案例,恐怕会导致傀儡方针被架空,对您、对社群都不是好事。以下交流浅见,与您分享。
  1. 在下的理解,您过去的说法并不排斥公开主账号,但您现在的说法有变--您强调“不可能公开主账号”。傀儡方针,对于“公开账号”的定义底线,应是至少要将主账号关系,告诉“管理员”。
  2. 印象是6月时,其他用户申请SPI,当时路西法人没有执行SPI,理由是“既然对方有自己申报的意愿就没必要动用SPI”。但后来您一直没有说明是否申报,在下询问您,您也不清楚说明。在下后来去留言问路西法,您的申报进度,路西法回复,请去问管理员。----从上面看来,您并未申报。
  3. 在下仍建议您应公开。依据傀儡方针,“公开账号”,所谓“公开”是指“与主账号间的关系”、符合方针的要求,关系的公开,才对于方针所规范的情况是有意义的。如果不愿公开与主账号间关系,那就只能以 未公开账号 的范围行事。
  4. 您应该注意到,您一些作为恐怕已违反傀儡方针。以上意见给您参考。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4日 (六) 17:52 (UTC)[回复]
老把几句话反复重复,有什么意思吗?
  1. 注意WP:IAR
  2. 本来我一直都在说不可能公开主账号(指:不告诉所有人主账号是哪个)
  3. 如果社群认可“把主账号告诉管理员”=“(这个账号)是公开的多重账号”,我马上去告诉。
--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2:17 (UTC)[回复]
( π )题外话他有意识到那个讨论的主旨包含放宽程度,有想要等待共识形成的结果的意思。有趣。--Rastinition留言2024年8月25日 (日) 02:21 (UTC)[回复]
(*)提醒-Wnotieagusdr您好,在下前面没有说明清楚,避免您误会,补充些意见如下供参。
  1. 在下再去看傀儡方针,发现自己有些看错,此前有些误会,以为将主账号告知管理员,是“公开账号”的底线(意思是,还需要加上管理员的检查监督。)不过,在下再看方针去解读意思----“明示主账号关系”才是“已公开账号”;若只向管理员申报,不代表会成为“已公开账号”。
  2. 方针段落---“‘公开备用账号’使用多重账号的使用者应当明示账号间的关系,除非这样做会违背合理使用多重账号的目的。明示的方式之一是.........。”
  3. “.........拥有多重账号的使用者基于个人隐私考量,不愿公开账号间联络,但又担心自己的编辑可能引起他人审视时,可以考虑将账号关系告知解封邮寄清单或一名管理员。大量编辑争议性内容的编者、编辑指向性明显的账号及有意参选管理员的使用者最容易引来他人审视,即便他们的编辑活动本身并无不妥,或者仅是有些许小错。请注意,电子邮件一般并不被视为是一种安全的交流方式。”
  4. -----从以上傀儡方针段落的意思-----当事人不愿公开,但担心遭检视,可把账号关系通知管理员----但这里并没有说这成为 “公开账号”,可能是说,因为担心引起他人审视、认为违反方针,因此向管理员申报,让管理员作为一个机制,当事人避免被认为是恶意规避使用。----但是,这情况仍需有相关监督。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7日 (二) 04:52 (UTC)[回复]

本讨论已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李洪志的母亲芦淑珍

[编辑]

阁下你好,本人试图建立此词条,遭到阻挠,请予以帮助,谢谢--■■■■留言2024年8月2日 (五) 13:47 (UTC)[回复]

内容明显不符合生者传记方针的要求,影响条目主人及生者家属。在下已先在讨论页一一说明违反生者传记方针情况。该用户并不回复违反生者传记方针的问题,却仍反复添加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内容,恐涉及破坏。希望他能阅读生者传记方针、可供查证方针。Wetrace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 2024年8月2日 (五) 14:03 (UTC)[回复]
@大慈树王:注意到有关情况,我会予以关注。另外也提醒您冷静行事,尤其避免编辑战,以免导致不良后果。--Wnotieagusdr留言2024年8月3日 (六) 03:09 (UTC)[回复]

收到留言

[编辑]

谢谢添加在下遗忘了的签名。--稀有石头留言2024年8月29日 (四) 04:5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