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若
昌若(?—?),子姓,名昌若[1]。契之後,相土之子,曹圉之父。商部族的第四任首領。雖然司馬遷著《史記·殷本紀》時,提到過他,不過沒有描述其的事蹟。
昌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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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 | ? |
出生 | ? |
逝世 | ? |
政權 | 商國 |
父親 | 相土 |
冥的曾祖父契因協助禹處理洪水完畢,被虞舜擔任司徒一職,負責掌管教育人民的權力,同時封於商(今陝西省商縣),使商部族因此誕生[1]。其父相土在夏相在位時,為了馴養馬匹,而製作乘馬[2]。
相土死後,昌若繼位。昌若死後,其子曹圉繼位。因昌若只見於晚出的書,且記載甚少,所以比較可疑,很可能是後人為了湊足「十有四世而興」隨意攙入的。
家族
編輯參見
編輯- 《史記·殷本紀》
參考文獻
編輯前任: 父相土 |
先商君主 ? |
繼任: 子曹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