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及2008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
2007年及2008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是2005年12月21日被香港立法会否决的改革方案,制度维持现状。
2003年七一游行约50万人上街,游行反对二十三条草案(全称《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并争取“0708年双普选”(即香港行政长官及立法会议员均不由提名委员会筛选,并由全市人民投票选出)。2004年1月7日,行政长官董建华发表年度《香港施政报告》,不愿意定出“普选时间表”(明定哪一年能普选),[1]坦言要先征询中央政府。[2][3]2月9-10日,曾荫权到北京与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徐泽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讨论0708政制改革事宜,有明显分歧。[4]4月26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选举大纲否定了0708双普选,通称“人大4·26框架”,[5]由于框架保守,香港政界失望。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按照“4·26框架”提出政改咨询。一年后,2005年12月21日香港立法会以34票赞成、24票反对、1票弃权,未达三分之二比例而否决曾荫权的0708政改方案,其中25名泛民主派议员无一投支持票。[6]
时间线
编辑2004年人大四二六框架之前
编辑- 2003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印尼出席东盟会议时回答香港记者:“要相信港人能够治理好香港。要通过发展经济改善香港人民的生活,要通过渐进的民主保障香港基本法赋予港人的各项权利和自由”,[7]被指是为0708双普选的声势降温。[1]
- 2003年12月5日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赴北京述职,据董建华忆述“胡锦涛主席向我表明了中央政府对香港政治体制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原则立场”。同日,新华社四名法律学者萧蔚云、许崇德、吴建璠、夏勇对香港政改的“五项原则”,[8][9]被指是为0708双普选的声势降温。[1]
- 2004年1月7日行政长官董建华发表年度《香港施政报告》,不愿意定出“普选时间表”(明定哪一年能普选),坦言要先征询中央政府。董建华指定由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推动政改咨询。[2][3]
- 2004年1月10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包润石指“近期的事件...反映出香港人希望在《基本法》准许的情况下促进民主进程的期望。[...]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这将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对香港繁荣做出贡献。”[2]
- 2004年2月13日,港区全国人大常委曾宪梓斥责动员反对二十三条草案的政客不爱国,由此掀起对“爱国者”定义的大规模辩论;亲北京政客放风,指双普选可能会选出不爱国的特首,逼使中央否决,令双方尴尬。[10]
- 2004年3月,曾荫权发表政改《第一号报告》。
2004年人大四二六框架之后
编辑- “2007年以后”是否含2007年;
- “如需”修改是否必须修改;
- 由谁确定需要修改及由谁提出修改法案;
- 如不修改是否继续适用现行规定。
- 2004年4月15日,曾荫权等发表了《第二号报告》。报告交代在过去两个多月收集公众意见后,就《基本法》中关乎香港政制发展的原则问题的看法。[14]
- 2004年4月26日,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选举大纲否定了07、08双普选。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按照决定,2007年的行政长官不会由普选产生,2008年的立法会选举半数由普选产生,另外一半由功能组别产生。[5]。
- 2004年5月11日,曾荫权就《基本法》中有关政制发展的法律程序问题,公布了《第三号报告》。当中罗列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的现行规定,并且说明可考虑予以修改的地方[15]。
- 2004年7月25日,政协委员刘迺强认为当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否决07/08年双普选后,仍然继续要求普选等于与人大常委对抗。
- 2005年3月,行政长官董建华提前辞职。[16]。
2005年拉票
编辑- 2005年5月13日,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就“第四号报告:社会人士对二零零七年行政长官和二零零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意见和建议”为期五个半月的公众咨询正式结束,当局共收到超过四百三十份意见书。[3][失效链接]
- 2005年10月19日,香港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发表《香港政制发展第五号报告书》,就2007年香港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及2008年香港立法会产生办法提出具体的建议改革方案。香港政府打算根据报告的内容,于2005年12月向香港立法会提交正式文件,争取议会通过政改建议。
- 2005年12月2日,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和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在深圳举行座谈会,邀请超过100位立法会议员及各界人士出席,直接听取各党派对政改问题的意见。被邀人士包括19名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及立法会所有委员会的正、副主席共43人。[5]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2005年12月4日,由泛民主派筹办的2005年争取香港普选大游行,由维多利亚公园游行至政府总部。泛民主派表示逾25万人参加。警方表示参加游行的人数约有六万三千人。游行人士包含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女士。[6](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7] [8][9] 据港大学者及学生的两项统计,推算出游行人数约有七万至九万人,统计结果相差甚远。[10]
- 2005年12月7日,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自12月5日至7日进行了民意调查。结果显示:66%的受访者认为政改方案应该包括双普选时间表;49.9%的受访者表示总体接受现政改方案(比游行前下降8.9%),28.9%的人表示不接受(比游行前上升了5.3%);56.3%的人反对否决现政改方案,35%的人支持否决[17]。
政改议案
编辑内容
编辑以下内容按2005年10月最终版的“五号报告书”。
2007年香港行政长官产生办法
编辑根据香港政府建议,选举委员会的选举委员人数将由800人增加至1,600人,增加的选举委员包括全港十八区400个民选区议员、102个委任区议员及27个当然区议员。
- 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 由200人增至300人
- 第二界别(专业界) 由200人增至300人
- 第三界别(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 由200人增至300人
- 第四界别(立法会议员、区域性组织代表、香港地区全国人大代表、以及香港地区全国政协委员代表) 由200人增至700人
当中第四界别的委员分配为
- 区议会议员 529席
- 立法会议员 70席
- 全国政协代表 43席
- 港区人大代表 36席
- 乡议局代表 22席
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门槛维持选举委员会总人数的8份之1,即从不少于100人增加至不少于200人,行政长官不可属于任何政党的规定维持不变。
2008年香港立法会产生办法
编辑根据香港政府建议,香港立法会议席会由60个增加至70个,其中分区直选和功能组别各增加5席。分区直选方面,将由30席增至35席;功能组别方面,区议会代表将由1席增加至6席。
分阶段取消区议会委任制
编辑在2008年1月新一届区议会委任议席的人数上限由现时的102人减至68人。2011年底前按社会的反应和区议会运作的情况,把委任议席的上限由2012年1月起进一步减至0,或减至34席,其后在2016年1月减至0。
分阶段取消区议会委任议席的建议,是政府07/08政改方案的组成部分。倘若立法会通过07/08选举方案,香港政府会透过修订本地法例落实调整区议会委任议席。倘若遭到否决,香港政府不会单独实施区议会委任议席的调整安排 。
是否在2007、2008年的后一轮选举中实现普选或双普选
编辑即所谓“普选时间表”(明定哪一年能普选),政府建议中没有提及。
内容评价
编辑- 积极方面:
- 方案已经增加了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的民主成分。也是符合人大决定之下的最佳方案。如果政改方案不能获立法会通过而要令政改原地踏步,会令全香港市民成为输家。普选时间表及路线图相对上重要性不及通过政改方案所得的好处。
- 区议员会自动成为可以选出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加上在立法会中有近六分之一的议席,令香港区议会的重要性和权力大大提升,重建区议员由区议会向立法会爬升的政治阶梯。
- 区议员政治地位的上升亦将会令区议会选举更为政治化,有助市民关注区议员的质素及服务,增强了市民对区议会的选举参与。
- 分阶段取消委任区议员有助区议会进一步民主化。
- 停止了传统功能界别(即工商界及专业人士的组别)的扩展,改为发展类似间接选举方式的区议会功能界别,提升了功能界别的民主成分。
- 委任全体区议员进入选举委员会,使选举委员会的间选成分由30/800 (3.8%)提升至430/1600 (26.9%)。
- 引入行政长官选举的信任投票制度,避免了自动当选的情况。
- 消极方面:
- 未能提供普选时间表及路线图,令人感到是一个见步行步的方案。
- 让由行政长官委任的102位委任区议员参与行政长官选举,不合理。
- 未有降低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门槛,维持12.5%。
- 部分区议员由行政长官委任,反对议案者指不应该让委任议员参与选举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议员,以免出现种票。
- 6席区议会功能界别选举方法未有具体建议,令泛民主派忧虑方案会封杀其在区议会功能界别的当选机会。详见下段。
立法会的“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争议
编辑“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改,需要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40席)。但在本地立法层面的《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只需要出席议员过半数支持就可通过。拥有立法会超过三分之一议席的泛民主派忧虑他们通过建议方案后,政府会在本地立法层面以全票制选出6席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泛民主派担心实行全票制会大幅削弱其在立法会三分之一的宪制否决权。
按2004年立法会选举区议会界别选举结果:
上述结果显示亲建制派的区议员获得压倒性的优势,这主要因为在2003年时当时行政长官董建华委任的102名委任区议员,加上乡议局在区议会中的27名当然议员令亲建制派在区议会中大幅占优。按结果推算如果支持亲建制派的267位区议员全把票投给亲建制派的6位候选人,那么这6席将会全都由亲建制派人士当选。即使泛民主派在立法会地方选举中继续占优,泛民主派和亲建制派在新增地方议席中以三比二比例分配,泛民主派在立法会的所占的比重由2004年25席/60席(41.7%)下降至28席/70席(40%),削弱了泛民主派在立法会中的分量。如果当时泛民主派通过了建议方案,在本地方法层面上特区政府可以建议以全票制选出6席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以建制派控制立法会的情况下,政府提出的立法建议会相当容易地获得通过。这是泛民主派在当时坚持反对建议方案的原因之一。
各方表态
编辑投票前夕
编辑- 支持方案者
- 曾荫权:“香港发展民主政制已经走到十字路口。若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香港的政制就可以朝向普选前进一大步。若立法会不幸否决政改方案,零七、零八年的政制将停滞不前。”“方案得来不易,特区政府已尽了最大努力”,呼吁议员“从香港政制的整体及长远的发展着想,以民意为重,不会因他们个别党派的执著,被迫整个政制发展要原地踏步。” 并在回应12月4日万人大游行时表示,会尽量完善政改方案,相信在有生之年定能见到香港普选。[22]
- 林瑞麟(十二月二日):我们依然维持第五号报告书里关于○七/○八两个选举方案的建议。我们一直都说,因为要平衡各界别、各政党的诉求,我们可以修订的空间确实是很窄的。[23]
- 汪明荃:她在为支持政府的广告中讲了这句对白:“虽然《我的野蛮奶奶》很受欢迎,但民意却一定要听。”,暗指反对者推动普选的行为是不听民意的“野蛮”行为。
- 反对方案者
- 香港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郑宇硕:假如总是拒绝给一个确定的普选时间表,只是不断地说,最终有一天会允许香港普选的,这说明中央政府没有诚意。
- 刘慧卿:“我们在普选目标上立场坚定。若普选不能在2007-08年举行,我们唯一可以接受是2012年。其他替代方案都是空话。” [24]
- 杨森:“根本没有妥协的余地。这是政府对民主诉求采取的拖延政策,所以全部9位民主党议员将会投反对票。” [24]
- 余若薇:(政改方案)“原地踏步”……[25]
议案否决后
编辑后续枝节事硕立法
编辑由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因得不到香港立法会全体三分二议员支持,故此两项议案未能进一步处理。但就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2007年区议会选举及2008年立法会选举仍有一些技术问题需要在本地立法层面处理,其处理细节如下:
- 只有1个行政长官候选人的情况,透过修订本地法例(即《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处理。[31]
- 增加区议会民选议席。因应离岛区和西贡区由2003年至2007年的推算人口增长,特区政府提出在2个区议会增加民选议席的初步建议。建议在离岛区议会增加2个民选议席,即由8个增至10个;以
及在西贡区议会增加3个民选议席,即由20个增至23个,使全体民选区议员数目由400个增至405个。建议于2006年6月获得通过。[32]
- 立法会重整地区选举议席分配。由于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遭到否决,地区选举议席维持30席。由于每个地方选区的议员不可超过8个,故此新界西选区由原本可分得9个议席改为维持8个,而由于九龙西选区人口数目将超过九龙东选区,故此九龙西选区会由4席增至5席,九龙东选区由5席减至4席。其余2区议席数目维持不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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