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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荃可(?—1652年),山东省青州府益都县(今山东省青州市)人,清朝官员、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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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三年(1646年),清朝入关后首次开科,王荃可中进士,授行人司行人[1]。顺治八年(1651年),任湖广道监察御史[2]。后任广西巡按御史。

顺治九年,西宁王李定国率东路军收复湖南大部,并南下广西,直趋桂林,清定南王孔有德自焚而死,明朝降臣原庆国公陈邦傅、清广西巡按王荃可、署布政使张星光被俘虏。八月初二日,李定国派人把陈邦傅父子二人”和王荃可、张星光解赴贵阳。九月初二日,秦王孙可望下令把陈邦傅父子押赴市曹剥皮,王荃可、张星光处斩。顺治十年(1653年),清廷追赠太仆寺少卿[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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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功仁主编. 山东省科考名录汇编·清代 下. 北京:华文出版社. 2005年11月: 816. ISBN 7-5075-1575-3. 
  2. ^ 2.0 2.1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53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