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
震驚法國社會!老翁迷昏妻子供72名陌生男子集體性侵,親生女兒亦淪為性犯罪受害者
吉賽樂與主嫌丈夫已結婚50多年並育有3個孩子。律師強調,由於吉賽樂遭性侵時都處在無意識狀態,因此她這十年間完全不知道自己遭輪姦。吉賽樂希望自身案件曝光後,能引起社會更廣泛的討論,特別是女性在法國,仍面臨暴力及性侵害風險。
印度實習女醫遭性侵身亡:為何強姦犯可處死刑,印度每天卻仍有90起強暴案?
針對婦女的性暴力在印度普遍存在。 2022年,這個人口達到14億的國家平均每天發生近90起強暴案。然而,由於受害者受到污名化以及對警察和司法系統缺乏信任,許多受害者都沒有向警方報案。強姦罪的定罪仍然很少,審判往往會持續數年。
【巴黎奧運】荷蘭沙灘排球選手曾性侵未成年少女入獄,首戰遭觀眾噓爆
總部位於美國的安全運動中心(Center for SafeSport)執行長柯隆(Ju'Riese Colon)說,她「對任何因性侵未成年人遭定罪的人都能參加」奧運深感擔憂。她說:「來自全球各地的隊伍齊聚巴黎,其中許多隊內都有未成年運動員,這傳遞出一個危險訊息,就是獎牌和獎金比他們的安全更重要。」
巴西保守派議員擬立法「將墮胎視為殺人」,刑期比強暴犯更重,數千名婦女上街抗議
而在巴西能夠接受墮胎手術的條件非常限縮,目前只有遭到強暴、胎兒畸形或危及懷孕婦女生命時才能墮胎。若基督教福音派立法者提出的這項法案通過,遭到侵犯的受害者在懷孕22週後選擇自行墮胎或同意墮胎,將會被視為殺人,並判處6到20年不等的監禁。
印度11性侵犯被判無期徒刑後獲釋:最高法院裁定假釋無效,受害者稱「如釋重負」
一名穆斯林女子2002年在一場宗教衝突中,遭到11名印度教男子性侵,其14名家人也慘遭殺害。雖然這11人在2008年被判處無期徒刑,但卻在2022年獲古茶拉底省政府批准假釋出獄。印度最高法院8日裁定,古茶拉底省無權釋放罪犯,要求他們2週內返回監獄。
港大學迎新營非禮強暴案連爆,特首李家超:不能容忍
踏入9月,香港學校近日先後開學,各大學的學生也按照慣例舉辦迎新營,但香港大學及香港教育大學先後傳出非禮及強暴案,備受社會重視,警方已介入調查,初步逮捕了一名男學生。
波蘭女性控告政府墮胎法侵犯人權,歐洲人權法院以「證據不足」駁回
波蘭憲法法庭裁決宣布,波蘭女性若想要墮胎,只有在經歷強暴、亂倫或母親生命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才能進行外,其他的原因一概不予接受,這樣的裁決結果,也讓波蘭成為擁有最嚴格墮胎法的歐盟國家;但這並不代表符合條件的女性,就一定有辦法可以墮胎。
那些因強暴受孕而出生的孩子:他救了她的命,他卻也是強暴、燒死她母親的人
英國政府表示,不久之後,在英格蘭和威爾斯因強姦而受孕出生的孩子將會被認定為犯罪受害人。有一些人分享了他們因為母親被強暴而生下自己的故事——而他們也拒絕讓往事主宰自己的人生。
長榮大學馬籍女大生命案,兇嫌「量刑教化鑑定」結果出爐,律師主張非故意殺人
二審的合議庭法官討論後,決議進行「量刑教化鑑定」針對梁嫌的生活、為人和智識狀態進行調查鑑定,鑑定小組成員包括精神科醫生、律師、志工、教授、心理醫生等多人,報告在上個月出爐,今天辯護律師也以此主張,梁嫌並非故意殺人且仍有教化可能。
18年前狼師性侵案纏訟至今,沒想到兒子也會被性侵,爸爸深陷在自責與內疚之中
8年前的校園狼師性侵男童案,讓被害男童的父親至今自責不已,認為是自己當初的決定,讓兒子搭上了狼師的車。兒子還能選擇他的未來,但父親的自責與內疚,卻沉甸甸的承載在兩張精神科的診斷證明上⋯⋯。
俄亥俄州10歲女孩被強暴懷孕、必須前往別州墮胎,被美國右派批評是「假故事」後嫌犯落網
印第安納州一間診所接到了一名10歲女孩的求助電話,通話時她已懷孕6週又3天,在她的家鄉無法進行墮胎。俄亥俄州禁止在可偵測到胎兒心跳、懷孕6週以上的女性進行墮胎,也不包括強姦或亂倫的例外情況。
5年期間強暴13名女學生,印尼伊斯蘭寄宿學校創辦人被判處死刑
印尼西爪哇省警方在去年5月開始調查此案並逮捕了Wirawan,當時是一名受害者的父母在女兒度假回家並承認剛生完孩子後報警。此案直到2021年11月法庭訴訟開始時才公開; 警方表示,直到11月才公佈,是為了防止對受害者造成進一步的心理和社會傷害。
美洲墮胎權差異:美國佛州禁止「15週內合法墮胎」,南美國家厄瓜多同日放寬限制
現在是美國墮胎議題出現嚴重分歧的時刻。特別是今年春天,美國最高法院將對密西西比州15週的墮胎禁令做出裁決,有可能推翻「羅訴韋德案」。
【專訪】中研院彭仁郁談「被主動忽略」的家內性侵,「遭亂倫扼殺的伊底帕斯」如何走出困境?
家內性侵的複雜性在於施暴者同時是親近的家人。彭仁郁指出:「家庭性侵事件的未成年受害者往往不太願意接受社工、師長或檢調單位的協助,主要原因在於,在自我保護和保護家人之間,難以找到兩全的解決方法。」
英國警察強暴棄屍引燃人民怒火,強森的發言卻如同火上加油
英國在發生Sarah Everard因為信任警察反而被殺害的事件,以及之後延伸的各種荒腔走板狀況,政府繼續要求人民信任警察,似乎成了最大的諷刺,而首相強森之後在媒體上的發言,更讓人有種「何不食肉糜」的感覺。
加州、澳洲首都特區通過法案:未經同意取下保險套犯法,且「是性暴力的一種」
提出法案的澳洲議員李(Elizabeth Lee)指出,「沒經過同意的性行為就是性侵害,而性侵害已經被列入刑事罪行。」更表示,「本質上來看,未經同意取下保險套,就是強暴。」墨爾本大學學者Bianca Fileborn也說,強暴並不是只包含以武力威脅,更包含有沒有經過被害者同意。而性行為中沒有經過同意就拿掉保險套,忽視了一個人對身體的自主權和控制權。
法律「強暴」定義危害受害者權益,歐洲理事會要求波蘭修改
波蘭亞捷隆大學刑法系助理教授Magdalena Grzyb指出,波蘭每年1300起強暴案中,只有475例最終被判入獄。並不是因為波蘭強暴不猖獗,而是因為刑法上對於強暴的定義,導致只有一小部分的強暴犯,符合「法律上的強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