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法
回顧蔡政府媒體政策:《傳播政策白皮書》多未落實,NCC公信力近乎破產
蔡英文政府八年執政期間掌握國會多數席位,卻未給予NCC在數位匯流時代善盡其職責的法律授權與政策工具,也難怪NCC始終處在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管太多的狀態。
趙少康參選副手、徐瑞希列不分區,NCC將請中廣、華視說明如何公平宣傳,趙:一切依《廣電法》規定
趙少康昨(27)日晚間出席台北市高中職家長會長協會歲末聯誼活動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說,不認為NCC是針對他,他們一定依《廣電法》規定,「法律怎麼規定,我們怎麼做」。
《公共電視法》完成三讀,標誌公視不再侷於「公共廣電」而是「公共媒體」
我深切期待政府把握此次修法啟動的公共媒體轉型升級契機,展現大力投資公媒的政策意志與執行力。至少倍增它的年度經費,從目前每年勉強可以支應各種任務所需的30億元,調升至60億元以上,讓它有機會展翅高飛。
國民黨審查委員以「研究228撕裂族群」反對陳翠蓮任公視董事,台派批:台灣轉型正義的悲哀
國民黨推舉的審查委員廖元豪指出,陳翠蓮的意識形態是否會影響和其意識形態不一樣的人、會否讓員工為難,要深思,他認為陳翠蓮不適任公視董事。
957天的漫長等待:12名董事、4名監事闖關成功,第7屆公視董事會終於順利組成
今日新出爐的12位董事,加上2019年9月2日的7位董事,共計19位董事,跨過《公共電視法》規定董事會董事的17人最低門檻,順利共同組成公視第7屆董事會。本屆董事會延宕了957天總算組成,差點打破第5屆董事延宕968天的紀錄。
為何公視董事延宕兩年還選不出來?行政院「官派」是否破壞公視獨立性?
《公共電視法》已超過十年未作修正,董事門檻下修是當務之急,《公共電視法》乃至公廣集團未來的發展,顯然還有更多有待討論的問題。只盼朝野都能重視公共電視的重要性,讓公共電視不再成為政治鬥爭下的犧牲品。
壯大「公廣」路迢迢:在野黨委員對《公視修正案》的抨擊不是太混太瞎,就是其心可議
在過去的經驗中,無論藍綠執政,由行政院提名之「董事間」也亦有默契、屬意人選,「董事互選」反而有模糊空間;而未來的修法方向,行政院直接提名董事長,可以直接公開透明地讓審查委員檢驗,反而更能有效監督。
「第四權」商業化後的台灣,有變得更民主嗎?
媒體的轉型正義看似告一段落,但因加速民營與私有化且無強力的監督機制與規範,媒體不但紛紛淪落為政黨與財團的私有物,更甚者亦為對岸勢力接收,與俄羅斯在奪取克里米亞半島時的操作如出一轍。
文化部欲催生國家級傳媒「航空母艦」,台灣需要什麼樣的「公共媒體」?
未來的公媒平台將至少有五大媒體:除了客家台、即將開播的台語台、考慮納入的原民台,央廣和中央社的負債將由公媒基金會概括承受,公媒基金會也將積極買回華視民股,並進行組織法修法。
英國有BBC、日本有NHK,台灣公視只有二十年的哀愁
每當有人提出增加公視預算,就會有人反駁說目前的公視這麼小眾、這麼沒有競爭力,何必給公視更多資源,但真正的問題,不就是因為沒有資源,才導致公視不能服務更多族群、做更多類型的節目嗎?
【TIDF20週年】生死兩端的靈媒
導演陳文彬表示:「我之前在學校也教紀錄片製作,但《此後》這部片與『如何做好一部紀錄片』的原則完全背道而馳⋯它一點都不好看,我把所有好看的元素都拿掉,激動的 、衝突的、有對立和解等等,這在素材裡面都有,但我全部都沒用,因為那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