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
新加坡飲用水衛生全球第一,但為何星國人仍不直接喝水龍頭的水?
新加坡憑藉其卓越的衛生和水質標準,從180個國家和地區位居全球第一。但有趣的是,儘管星國自來水品質已達到一流水平,但許多新加坡居民仍不習慣直接開水龍頭喝水。
福島排放核處理水點燃中國怒火,日本企業頻遭電話騷擾威脅
中國堅決反對日本排放核處理水,除了指責日本將海洋視為其私人下水道的行徑很自私外,也批評國際原子能總署立場片面,並表示排放處理水會有害環境和人類健康。目前,中國禁止進口日本所有海鮮,該國的漁民生計恐受影響。
【國際大風吹】「福島核廢水」即將排放入海,IAEA背書安全無虞為何仍引發爭議?
311大地震與福島核災發生的12年後,日本預定今年夏天將處理過的核廢水排入海中。即使計畫安全性獲得國際原子能總署認可,依然引發鄰國強烈關切。為什麼會有核災後會有核廢水問題?核廢水排海的計畫有哪些爭議,周遭的鄰國又如何看待呢?
環團揭露2022嚴重違反環境法規企業名單,中油裁罰次數及金額皆奪冠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今日召開「2022年環境金害獎」記者會,公布2022年度嚴重違反環境法規企業名單。這些違規企業許多都跟政府有關,如中油、經濟部工業區、臺鍍。立委洪申翰認為,政府應研議如何通過公共採購的規範,嚇阻污染發生及降低碳排,讓好的企業可以被獎勵,做的不好的企業得到警惕甚至退場。
不到一公克樣本便可監測冠狀病毒蹤跡,「廢水流行病學」如何防患未然?
早期的WWS發展涵蓋藥物、清潔劑、工業汙染物或病原體中的抗生素抗藥性細菌等,以及人類傳染病病原體。在COVID-19大流行後,透過WWS研究COVID-19和新變異株的技術變得愈來愈成熟,廢水也成為監測呼吸道傳播病原體的有效潛在應用。
新竹地方媽媽發起「喝乾淨水」公投全台唯一,跨黨派連新竹市長都支持為何還要公投?
新竹市雖有下水道自治條例,但接管率低,截至2021年9月,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僅18.46%,對水質改善實質意義不大。
從核食到核廢水無不陷入「媚日」疑慮,謝長廷請找回「代表」身分吧!
謝長廷無需惡補核能知識,充當原能專家打筆戰,而該對日本表明立場:中華民國在核安、在食安各層面,都沒有妥協的空間;至於國內科學標準如何操作,由代表處負責開路,對日交涉。這才是身為駐日代表該做的事。
【關鍵眼中盯】謝長廷逼得反核陣營「挺福島廢水」,可能害慘民進黨核四公投布局
日本政府考慮將福島廢水排放入海後,駐日代表謝長廷的一連串發言產生很詭異的結果:原本挺核的陣營反對排污水,原本反核的陣營覺得福島排廢水很安全。核四公投在即,看在掛著「反核,不要再有下一個福島」的支持者眼中,情何以堪。
佛州含磷氮廢水外洩恐引發環境災難,州政府宣布緊急狀態強撒300戶居民
廢水池由3座分隔開來的池塘所組成,其中有1個還有鴨和魚,但另外2個的水含有礦產副產物磷石膏(phosphogypsum),磷石膏包含微量的天然放射性元素鐳和鈾。
【台灣—福島的共識】核災善後的難題:核燃料熔渣難取、含氚水與除汙廢土無處去
「含氚水」來自冷卻核燃料熔渣的廢水,以及不斷湧入反應爐建物的地下水,在核電廠外,則有輻射汙土的處置問題,2011年3月的地震、海嘯、核電機組爆炸只是瞬間,但其造成的傷害與後遺症,仍以各種形式持續而未止。
福島核污水2022年將排入海,可能影響台灣海峽
在核災過後,2011年隨著核污水被排入大海的銫137,會循海流在2012年至2013年之間內抵達台灣北方海域,並在2014至2019年達到高峰,也影響到了台灣海峽。
廢水「硼」超標遭罰6000萬,台中火力發電廠質疑市府環保局「為罰而罰」
台中火力發電廠今年9月以來,被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查獲3處排放口廢水「硼」超標,台中市政府今日以《水汙染防治法》規定的最高罰鍰額度,3處排放口各裁罰2000萬元,共罰6000萬元。而中火廢水今年遭查獲7次汙染物超標,違規開罰總金額高達8562萬2000元。
水污法子法修正,未來不再「罰款比防治便宜」
地方政府與部分產業界代表,大多對這一波加嚴並提高罰款無太大意見,不過農委會卻對畜牧業超標的處分基數將提高表達反彈,認為此舉恐衝擊豬農生計,且養豬廢水屬有機質,不應與其他工業排放一概而論。
回收綠報報#39|廢輪胎再利用合成分離膜 處理廢水、分離二氧化碳!
臺灣資源回收再利用技術成熟,以廢輪胎為例,中山醫學大學曾惠馨教授與中興大學魏銘彥教授及嘉南藥理大學陳世雄教授共同合作,採用廢輪胎再生膠粉聚合加工製成複合膜,運用於分離氣體及處理廢水,開發廢輪胎再利用技術新領域。
別以為竹科三期計畫,只會影響新竹縣的人
竹科三期計畫區內的工業廢水將先流經工業區,再經過住宅區,再流向已經為數不多的農地,同一條沒有灌排分離的排水道,誰能保証工業廢水及家庭污水不被流入農田?苗栗大埔案已經是血淋淋的案例,毀田滅農開發了工業地,卻也沒有工廠進駐。我們不願再看政府重蹈覆徹,毀掉新竹最後一塊淨土。
最高行政法院認定「罰太重」,判高市府退還日月光1.02億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高雄市政府裁罰事實沒有根據,應撤銷原處分,也由於環保局的罰鍰被撤銷,基於節省訴訟經濟,環保局須將1億201萬元的罰鍰返還給日月光。